关于做好城乡低保年度审核情况公示的通知

来源:闽清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13-04-07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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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社会事务办: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切实形成“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良性运行机制。根据省、市关于城乡低保“一年一核定”的要求和规定,2013年3月,我局协同各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及各村主干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逐户调查,根据核定情况及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情况,拟退出已去世或生活水平好转不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对象。各乡镇要对此次年度审核中拟清退的人员进行复核,并按程序在乡(镇)、村公开栏进行公示。5月15日前将复核人员名单及公示情况加盖公章后报我局。同时要通知各村健在的退出人员来年要参加新农村医疗保险。

附件:各乡镇低保对象拟退出名单

 

闽清县民政局

201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