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社会事务办:
按照福州市优抚安置工作会议有关精神,决定于2010年11月份组织部分优抚对象,主要是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军烈属参加体检。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地点:闽清县医院体检中心
二、注意事项:
1、各乡镇民政助理员负责通知、带队。
2、体检前一天晚8点钟后开始禁食;体检当日请保持空腹到医院;衣着要宽松,便于检查;不能穿带有金属丝的内衣,或佩带金属、硬质饰品,以免影响X光检查。
3、体检前三天应避免过度劳累,避免高脂、高糖饮食,避免过量饮酒。 4、早餐由医院免费供应。
三、时间安排:本次体检共分3批:
1、11月17日 梅城、梅溪、云龙、
2、11月18日 白樟、白中、金沙 、上莲、
三溪、雄江、桔林
3、11月19日 坂东、塔庄、省璜、东桥、池园、下祝
闽清县民政局
二0一O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