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典型执法案例通报(二)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4-06-27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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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引导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2起安全生产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如下:

  案例1

  2024年3月20日,闽清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闽清县某某有限公司加油站开展执法检查,通过查看监控录像,发现该加油站存在销售散装汽油未登记的情况。调查过程中,发现该加油站存在员工未经培训上岗加油的情况。该上述行为违反了《福建省散装汽油购销安全管理办法》第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闽清县应急管理局依据《福建省散装汽油购销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并对该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作出罚款2.5万元和0.1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2

  2024年5月30日,闽清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福建省闽清某某包装有限公司发现屋顶有2名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进行高空及电焊作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

  闽清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并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