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闽清安全发展行”活动的通知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0-06-03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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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委会,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今年6月是全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福建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的通知》(闽安委办〔2020〕20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福州安全发展行”活动的通知》(榕安办〔2020〕25号要求,结合我实际,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闽清安全发展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要求,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月”和“闽清安全发展行”活动由政府安委会主办。成立“安全生产月”和“闽清安全发展行”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办,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全“安全生产月”和“闽清安全发展行”活动。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206月1日至30日在全乡镇直各有关单位同时组织开展。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乡镇各部门要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每周两晚学习计划,领导干部带头学,系统性开展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推动企业负责人带头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进行宣讲。 

  (二)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要紧密结合《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对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持续深入推进,反映工作进展,及时报道成效。通过梅城报、“新闽清”微信公众号、闽清电视台等各类媒体和本单位微信公众号加强宣传,强化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加强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组织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科普活动,推动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主题宣讲 

  县安办将面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培训。组织教育局、住建局、供电公司、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深入校园开展消防、用电、燃气等知识培训。同时,组织人员深入社区、机关、家庭等开展安全生产宣教培训。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开展安全宣讲活动。要深入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重点经营单位,面向企业负责人和管理团队进行集中宣讲。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面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安全课”,深入一线班组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鼓励邀请相关专家深入高风险和隐患突出企业进行指导服务,精准指导企业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开展“五进”宣传活动。围绕企业落实安全承诺、开展专家指导服务进企业等,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要在农村积极开展群众性安全宣传,利用大喇叭、村村通、LED、横幅、文艺活动等载体普及安全知识,推动安全宣传进农村;推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深入宣传社区普及安全知识常识,推动安全宣传进社区;围绕复课学生防疫防控和学生居家生活安全教育,开展安全宣传进学校;围绕家庭安全隐患查找,针对生活用水、用电、用气、用火安全,以及地震、房屋倒塌等自然灾害应对等安全知识宣传,开展安全宣传进家庭。 

  )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新闻媒体开设安全科普专栏,在公交车、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科普短视频、安全提示、公益广告。组织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宣传普及和知识技能竞赛活动,督促标准规范制度上墙上网,推动企业职工熟悉标准、掌握技能、维护权益。 

  )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县应急局将针对雨情汛情引发的通信中断等情况,组织开展防汛应急通信保障救援演练,通过桌面推演加实战演练,加强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通信保障组织实施能力,以及参演单位之间的协同配合保障水平,同时整合各种通信资源,完善应急通信装备,建立应急通信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提高防汛通信保障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为更好地保障汛期网络安全畅通打下了坚实基础。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重点行业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开展专项应急演练。各类企业要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宣传。要把安全诚信文化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宣传教育;要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建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诚信体系建设责任体系,加强组织领导、落细落实责任,确保诚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生效。 

  四、闽清安全发展行”活动主要内容 

  闽清安全发展行”活动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结束。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起步开局、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扎实开展,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发展区域行”宣传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同时,开展“网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畅通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渠道,充分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发挥12350举报投诉热线和119消防举报电话、微信等平台作用,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月”和“闽清安全发展行”活动是一项重要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对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营造安全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建立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专题研究部署,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落实 

  (二)提升活动实效。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月”和“闽清安全发展行”的统筹指导,做到与各方面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切实提升活动实效。 

  (三)营造浓厚氛围。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尤其是要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予以宣传和公开曝光,推动企业切实履行责任。要进一步增强活动期间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形成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安全生产报道格局和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导考核。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检查督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逐一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同时,县安办“安全生产月”和“闽清安全发展行”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推动有效落实。 

  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请于6月5日前确定1名联络员(附件2,及时提供活动期间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诚信建设相关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内页资料,并于626日前报送活动综合情况统计表(附件3)。 

    

  附件:

    1.“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安全生产月闽清安全发展行”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3.“安全生产月”和“闽清安全发展行”活动情况统计表 

    

    

  闽清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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