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清县贯彻落实福州市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十二条措施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中国网 发布时间: 2022-08-24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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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8月24日印发了《闽清县贯彻落实福州市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十二条措施实施方案》(梅政办规〔2022〕3号),现就有关制定情况作出如下说明: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1.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福州市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十二条措施》,进一步推进我县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增强服务意识,加快完善我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提高管理精细化程度和便民服务水平,打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品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有必要制定我县贯彻落实的具体实施方案。

2.制定依据:《福州市贯彻落实省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十二条措施的实施方案》(榕政办规〔2022〕1号)。

二、制定过程

1.起草单位。《福州市贯彻落实省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十二条措施的实施方案》印发后,闽清医保局及时组织学习并启动我县《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7月中旬完成《征求意见稿》起草工作。

2.征求意见。2022年7月15日,《征求意见稿》分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财政局、县卫健局等县直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建议,均无意见。

3.合法性审查的经过和情况。经法制人员初步审查,《闽清县贯彻落实福州市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十二条措施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符合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要求。

4.会议研究及签署情况。2022年7月22日,闽清县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原则同意闽清医保局草拟的《闽清县贯彻落实福州市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十二条措施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具体由闽清医保局负责,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2022年 8月16日,闽清县人民政府召开第11次常务会议,原则同意闽清医保局草拟的《闽清县贯彻落实福州市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十二条措施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具体由闽清医保局负责,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以县政府办的名义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框架

《实施方案》分为指导思想、主要措施和组织保障等三个部分内容。一是指导思想。主要是提出闽清县深化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着力健全经办管理服务体系”的目标和思路进一步提高管理精细化程度和便民服务水平,打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品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二是主要措施。提出了12个方面共31条具体任务和举措,内容包含完善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下放部分医保经办服务业务、推进医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推行医保经办服务就近办理、推进医保经办服务网上办理、深化医保服务“最多跑一趟”改革、“推进‘一件事’集成套餐”、优化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优化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拓展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打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行为和强化医保数据信息支撑等。三是保障措施。围绕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资金保障和加强督导考核等三个方面提出相应的措施,保障各项目标、任务落地实施。

(二)主要特点

1.注重保持上下一致。《实施方案》整体框架与“市里12条措施”保持一致,有利于上下衔接,更好地推进措施的落实落地。

2.注重细化工作举措。在对照“市里12条措施”起草我县《实施方案》时,更加注重细化工作举措,将每一条措施进行再梳理,结合我县实际,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力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三)强化保障

为了更好地推动在镇村设立医保服务点,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岗位专兼职人员和村(社区)级医保协理员予以适当经费补助,补助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同时,对获评国家级或省级医保服务示范点的,给予一定工作经费奖励,激发基层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