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清县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梅政办〔2016〕16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人员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抽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时间: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5日
二、检查项目:
1.美容美发服务行为监督检查;
2.家电维修服务业监督管理。
三、检查主体:
1.闽清县梅城镇秀尔美发店;
2.闽清县梅城且慢理发店;
3.闽清县妙曼美容服务有限公司;
4.闽清县恒众家电维修中心。
四、检查内容:
1.经营者有否明确的服务项目范围,并按照其服务范围提供服务;
2.经营者在提供服务后有否向消费者出具相应的消费凭证或者服务单据;
3.家电维修有否悬挂营业执照,公示收费标准,有否建立投诉电话。
五、检查人员:张礼垒(执法证号:13011006001)
陈海建(执法证号:13011006004)
六、检查结论:
1.秀尔美发店、且慢理发店经营者有明确的服务项目范围,并按照其服务项目范围提供服务。
2.曼妙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无法联系,该美容服务公司经营场所已改造为华逸室内设计。
3.恒众家电维修中心有在经营场所内悬挂营业执照,有公示收费标准,有建立投诉电话,经与负责人了解,有品牌特约维修点服务协议。
闽清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