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清县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梅政办〔2016〕16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人员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抽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时间: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10日
二、检查项目:
1.新型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
2.墙体材料产品生产的监督检查;
三、检查主体:
1.福建省闽清新丰陶瓷有限公司;
2.福建省闽清蓝天陶瓷有限公司;
3.福建航兴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四、检查内容:
1.企业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
2.建设能耗在线检测系统情况;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情况;
4.能源管理管理岗位设置和能源管理负责人聘任培训制度情况;
5.企业是否生产新型墙体材料;
五、检查人员:
张礼垒(执法证号:13011006001)
陈海建(执法证号:13011006004)
六、检查结论:
1.有执行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
2.有按要求安装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3.有按要求制度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培训制度;
4.2018年以来无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节能审查项目;
5.福建航兴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了由福州市陶瓷行业技术创新中心出具的2023年11月16日的检测报告(配方比例为:页岩70—75%、劣质粘土8—10%、煤灰废渣10—12%,经混合搅拌压制成型,干燥经1100℃烧成制品)。
闽清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