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清县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梅政办〔2016〕16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随机抽查工作。
一、检查时间:2022年12月26日
二、检查内容:持证生产矿山企业是否有“越层越界”采矿行为;是否存在非法转让或变相非法转让、非法出租等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三、检查人员:黄道锐、张涛
四、检查项目:闽清县塔庄镇斜洋地热、闽清县池园镇福斗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
五、检查结论:
经检查,闽清县塔庄镇斜洋地热正常生产;闽清县池园镇福斗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已到期停产,未开展开采行动。两家矿山均未发现存在“越层越界”采矿及非法转让或变相非法转让、非法出租的行为。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