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2017年“三支一扶”及服务社区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选聘公告

来源:闽清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17-08-08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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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闽清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第5次会议议定,拟从本县2017年经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及服务社区服务期满且愿意留在闽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9名中选聘7名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现将选聘考试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名额

  闽清县上莲乡农业服务中心、闽清省璜镇农业服务中心、闽清县雄江镇农业服务中心、闽清县桔林乡农业服务中心、闽清县东桥镇农业服务中心、闽清县三溪乡文化服务中心、闽清县塔庄镇卫生计生服务中心各1名,共计7名。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我县2017年经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及服务社区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且身体健康,服从分配的。

  三、         选聘步骤和方法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8152017816,报名时需提供两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期满考核表或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3、考试时间:201792(星期六)上午9:00-11:00

  4、考试地点:待定

  (二)选聘办法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择岗,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试卷、阅卷由县人社局委托上级相关部门负责。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试卷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体检: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         聘用

  1、拟聘人员因故退出或体检不合格的,原则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为拟聘对象,并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拟聘人员经公示,其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批。拟聘用人员在录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3年,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5年,并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五、本次选聘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同时认真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

    中共闽清县委组织部      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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