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莹、姚晓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一中校门口路段交通设施提升改造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一、两个红绿灯之间间距较短,且有人行天桥,行人就要走人行天桥不能进入车行道,增设减速带、警示灯已无意义。二、人行天桥由闽清一中为业主建设,产权还属于闽清一中,闽清一中向县政府请示进行改造,会议议定由闽清一中为业主检测合格后按程序办理移交手续,将人行天桥移交至住建局管理,移交后住建局将对人行天桥进行提升改造。闽清县一中至今还未对人行天桥进行检测。
谢谢您的建议,感谢您一如既往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指正。
专此
分管领导:张宇坤
联 系 人:林文金
联系电话:0591-22373309
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