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住建局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一次
会议第202202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吴仁水、苏秀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旧住宅小区改造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及改造资金筹集规则在老旧小区内加装电梯属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中提升版增设电梯等适老设施,该出资方式需由居民承担,因此需在居民意愿强烈的条件下进行改造。对此,我局将积极引导、推动各乡镇在完成老旧小区基础版改造的前提下鼓励条件成熟、居民意愿高的住宅小区先行试点加装电梯,积极推动上龙州小区安装电梯的实施。
坚持多措并举,综合考虑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合理利用小区现有和周边资源,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根据老旧小区实际,推动增设文体、充电桩、智慧安防等便民服务设施。
在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后,根据房屋、环境、配套设施、业主的承受能力、管理服务需求以及消费者意愿等实际情况,由老旧小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设立宜家中心、准物业服务中心等营利或非营利性机构,对老旧小区实行兜底管理。或者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委会进行招聘优秀物业企业进入小区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全面提升老旧住宅区的管理标准。
专此
分管领导:许安霖
联 系 人:毛 婷
联系电话:2231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