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华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下祝乡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中水费收取给予优惠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县水利局牵头县水务公司通过召开村委会、村民大会等形式进行供水宣传。闽清水务公司水价按县政府批复文件执行。县水利局牵头县水务公司开展调研,拟于近期形成报告上报县政府,其中建议下祝乡等千吨以下水厂覆盖地区水价可按照当地水价执行,过渡期三年,过渡期满后按县发改局批复水价执行。
专此
主要领导:刘子方
联 系 人:林 海
联系电话:13950215658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