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春节前夕连线福州市社会福利院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推动“党建领航、经济领跑、民生领先”行动工作部署要求,民生保障各项工作成效显著,有力有效服务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2023年度主要工作进展
(一)养老服务动能不断集聚
1.居家养老更安心。一是打造“一张网”,建成闽清县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大数据监管平台,实现上门服务过程可监管、可溯源,累计服务人数达29929余人,累计充值服务金额达102.77万余元,完成了1.3万次服务记录的有效监管。二是建好“两张床”。签约家庭养老床位数156张,建床123张。让老年人在家享受专业养老服务。提升专业社区养老床位,科学规划社区养老场所布局,可提供居家类养老服务床位2636个。三是构建多元颐养支持体系。持续做好老年人意外伤害风险保障,为全县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购买老年人意外救助责任保险,有效减轻涉老家庭负担。发放高龄补贴749.81万元,切实保障老年人幸福生活。
2.社区养老更暖心。一是建成塔庄镇嵌入式养老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达4376.09平方米,采用“三位一体”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模式,以社区为载体、以资源嵌入、功能嵌入和多元的运作方式嵌入理念,打造兼具日托护理、康复训练、居家养老等多功能养老场所,把养老院“搬”到群众家门口,满足群众居家养老需求。二是实施农村养老设施提升改造。完成12所农村幸福院提升改造,进一步提升乡村养老服务水平,盘活用好农村养老资源。三是围起“两面桌”。依托我县现有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打造幸福餐桌、搭建趣味课桌。目前已建成长者食堂11个、老年人助餐点27个,“长者食堂+乐龄学堂”养老综合体8个,累计举办各类课程369次,服务对象达到6033人次。
3.机构养老更贴心。一是促进敬老院设施提档升级,提升服务质量,开展标准化建设,为乡镇敬老院补充硬件设施,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活动,制定个性化的服务方案 。二是谋划建设池园镇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坂东镇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塔庄镇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白樟镇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三溪乡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等5个乡镇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做好前期筹建准备工作,建成后将增加床位500张,大幅提高我县机构养老服务普惠供给水平,从根源上解决山区留守老龄群体养老难题。
(二)社会救助实现多维突破
1.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制定《完善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机制》,明确了开展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中主动公开、主动发现、主动接办、监测回访、督促抽查等工作流程,推动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阳光救助、温暖救助。实现巡访扩围。将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列入重点巡访范围,建立巡访对象“一户一档”,并实施针对性救助方案。全年共计排查疑似困难群众8741人,新增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人数526户792人。截止目前,全县共有6082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775人享受特困供养,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5611.27万元,特困供养金1684.87万元。
2.突破部门壁垒。建立部门数据比对工作机制,加强与人社、医保、残联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开展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深入摸排高额医疗费用支出的重病重残困难群体,及时依规将符合条件的易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累计摸排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信息61人。
3.多元救助方式。在池园镇、塔庄镇试点推行群众医疗互助工作,累计19330名群众参加福村宝医疗互助,筹集资金97万元;群众参与率平均达到29.57%,发放医疗补助金达530人次58.7299万元,有力提升了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助力破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难题。开展困难人群“救助+”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资金+物资+服务”救助,累计建档200户212人,开展个案服务20个,结案20个,组织帮扶活动42场、达成结对帮扶12个,实现从“单一经济救助”到“救助+专业服务”的转变。
(三)福利保障稳步提升
1.扎实做好残疾人福利保障。及时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截止目前,共有3714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累计发放1327.8385万元;4170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累计发放542.0371万元。持续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向服务机构购买有偿服务券,累计开展1201人次居家照护服务,社会反响良好。
2.不断完善儿童福利保障。一是持续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保障范围,今年以来新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9名,现有201名儿童纳入保障,共发放补助资金202万余元,切实保障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二是大力开展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持续推进“福蕾行动计划”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在梅城、白樟、坂东、塔庄、东桥等5个乡镇实施关爱服务留守困境儿童项目,为留守困境儿童提供假期关爱、结对帮扶、心理健康等服务,截止目前已建档800多份,开展各类活动100余场,服务儿童1500多人次。
(四)社会协同力量不断壮大
规范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2023年社会组织总数达到165家,社会组织年检率达到96.66%,排名全市前列,参检社会组织党建覆盖率达到100%。参加全市社会组织评估,我县三家单位评为4A级社会组织。
(五)社会事务管理不断谱写新篇章
1.地名管理有序推进。完成闽清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档案整理工作,并顺利移交县档案馆。稳步推进2023-2027年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第四轮联合检查,完成年度涉及9个乡镇6条界线的联检工作,同步做好地名信息服务应用等工作,取得扎实成果。
2.殡葬服务成效显著。实施免除部分殡葬服务费惠民政策,累计为776名群众减免费用126.036万元。积极开展调研和摸底,不断深入推进我县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切实做好中秋祭扫保障工作,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指导祥云移风易俗服务中心以京剧、快板等传统文化形式宣传节地生态安葬移风易俗文明新风。
3.婚姻登记结出硕果。依法开展婚姻登记,累计办理结婚登记1124对,离婚登记474对,离婚申请797对,办理“跨省通办”24对,办件合格率达100%。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优化服务环境,免费为群众提供拍照、材料复印等便民服务。积极护航幸福,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家庭教育宣传、矛盾纠纷调解和心理疏导服务,完成离婚调解127对,提供相关咨询服务810人次,从源头减少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产生。
(六)城乡社区治理不断激发新活力
一是积极探索社区治理新路径。指导梅城镇梅城社区和洋桃社区顺利通过市新一轮社区综合提升工作考评,切实提高了社区精准化、精细化服务管理能力,并总结出梅城社区“570”社区工作法和洋桃社区“五心”工作法,逐步进行经验可复制、可推广。二是协助白中镇黄石村完成民政部开展的村级议事协商创新试点的中期评估工作,有力带动全县村(社区)不断推进村级议事协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三是完成2023年度新招募的8名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接收定岗工作,并配合县人社局做好4名服务期满社区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安置。
(七)老区扶建工作不断深入
落实好“五老”及遗偶待遇,做好“五老”人员动态管理。及时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万元、市级扶持老区建设专项资金30万元,完善桔林乡伴岭村、金沙镇墘面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老区村环境改善,助力乡村振兴。同时,全县102处革命红色文化遗存进行调查摸底,进一步完善了县级革命遗址基础数据库。
二、2024年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兜牢民生底线,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安排,坚持五个“加速”,努力在市对区绩效考核、全市民政系统工作综合考评中保持前列。
(一)加速党建统领能力升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重要要求,深入实施“三争三领”行动,深入做好民生保障工作,用好考核“指挥棒”激发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以过硬党建成果为闽清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加速民生基准底线升级。构建多层次救助体系,持续入户走访困难群众,切实摸排隐性困难群众,加大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力度,加强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完善提升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建立低收入人口数据档案,依托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系统,精准监测、快速响应,科学帮扶。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加快形成“资金+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用专业化的服务提升困难群众幸福指数。
(三)加速养老服务品质提升。推进长者食堂建设,持续拓展“长者食堂+”服务功能。积极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推动服务质量明显改善。持续开展居家上门服务,积极探索专业化、智慧化社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提高老年人意外救助责任保险覆盖率。持续开展养老服务品质升级,力争形成全面覆盖、普惠均等、权责清晰、保障适度、持续发展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四)加速社区治理纵深发展。积极推动社区治理多部门协同,助力打造闽清县高质量发展、高标准服务、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高水平安全的幸福社区治理样板。持续做好社工人才优惠政策,不断壮大本地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加强专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不断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五)加速民政专项社会事务规范化。做好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整理、录入,更好地推进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做好殡葬设施补盲点工作,完善公益性殡葬设施的布局。持续提升各类殡葬设施服务能力,充分满足群众多层次殡葬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