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和上级自然资源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三大三强”战略,秉持“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发展理念,加强规划引领,强化要素保障,服务城乡建设发展,现将2022年工作总结暨2023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2022年工作情况
(一)坚持规划引领,城乡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1、完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持续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优化国土空间功能和布局,提升城市品质。同时根据工作部署开展“三区三线”的划定,本次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30.99平方公里,新增建设用地6.87平方公里。
2、推进镇村规划编制。制定《闽清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指导雄江镇开展省级镇村规划联编试点,推进12个乡镇开展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制定《闽清县2022年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完成32个村庄规划编制。
3、动态规划调整。开展《闽清县南山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部分地块规划调整及纵三路控规调整等4项规划调整工作,涉及控规调整面积约93.13公顷。完成塔庄初级中学等4项有条件建设区调整工作,涉及用地面积约3.16公顷。
4、开展城市规划提升。完成闽清县梅城老城区城市更新(近期)行动项目策划、闽清县南山路片区提升规划设计。
5、推行驻村镇责任规划师制度。探索镇村责任规划师体系,制定《闽清县村镇责任规划师制度实施方案》为我县村镇责任规划师试点乡镇提供制度保障。坂东镇、金沙镇、塔庄镇、池园镇列入福州市首批村镇责任规划师试点镇,并聘请了3名村镇规划专员和4名村镇责任规划师。
6、实施控规入库。完成茉莉花产业园、粉干产业园、马坪港区、各乡镇卫生院等29个地块的控规入库工作,为下一步项目审批做好规划准备。
(二)坚持服务引领,要素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1、加快用地报批。以服务全县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为中心,全力保障项目落地建设。2022年我县共上报三溪幼儿园、纵三路、东桥国际山地运动小镇二期、省璜璜兰居住用地、礼恩电缆三期、力鑫电器二期、省道308(横五线)、绿色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预申请地块、沪豪(福州)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纵二路等12个项目的农转用和土地征收,面积 919.6875亩。其中获批 10个项目,面积 741.6亩。
2、有序推进国有土地收储。认真履行土地收储、盘活存量地利用。2022年以来完成了闽清白金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含酚废水处理厂、田中安置房)、县税务局东桥税务所、白中税务所、塔庄税务分局、塔庄税务所等6宗。
3、稳步推进成片开发。2022年编制上报了北斗洋片区。绿建片区、里洋片区和上埔片区等4个片区成片开发方案,面积228.4325公顷,均已获批。
4、加大土地供应力度。根据市场需求,优化出让条件,增强企业拿地的信心和积极性。2022年共出让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0宗,土地面积324.4亩,出让价款6743.3万元,其中工业用地7宗,土地面积284.2亩,出让价款4720.3万元;商服用地3宗,土地面积40.2亩,出让价款2023万元。共划拨供地池园消防站、三溪乡中心幼儿园、闽清县体育馆等20个项目,面积967.6亩。2022年度累计处置批而未供土地857.6亩,处置率29.9%,累计处置闲置土地1007.7亩,处置率67%,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任务。
5、创新矿产资源供应。按照省市关于公开处置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剩余砂石土资源文件精神,结合兄弟县市的处置经验,健全和完善了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砂石土处置流程、做法,2022年公开处置了福斗矿区旧采场修复治理、金沙镇智慧食品产业园、绿色产业园地块一等3个项目的剩余砂石土,共拍卖石方101万立方,收取拍卖金1210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坚持生态引领,治理成效进一步凸显
1、加快推进年度耕地整治任务。开展新一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摸排出耕地后备资源496亩。完成2022年补充耕地任务228亩,补充水田任务127亩。完成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任务70亩。
2、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完成白中镇老山岩废弃矿山治理任务。对自然资源部下发全县180个、面积约3017亩的历史遗留矿山进行核查;对全县201个、面积约2500.53亩的青山挂白点开展调查,并按照不同类型提出具体治理意见。对4家露天矿山开展GNSS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白中镇普贤矿区陶瓷土矿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该矿山已完成整改。
3、有序推进矿政管理工作。为优化我县矿产资源布局,更好地服务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经县政府同意,对《闽清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进行局部调整,拟在白中镇增加一处建筑用凝灰岩集中开采区,扩大梅溪镇石榴洋开采区的范围。加快推进白樟镇北坑炉建筑用凝灰岩矿采矿权出让工作,适时开展机制砂矿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推动地热探矿权出让工作。
(四)坚持民生优先,群众权益进一步保障
1、谋划公共停车场建设。2022年,福州市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下达200个停车泊位建设任务,完成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建设任务247个,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
2、推进完整街区建设工作。推进完整街区建设工作。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 年“九个一批”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闽清县建设项目为天行片区完整街区提升项目。具体建设项目进展包括梅城印记特色历史文化街区排水系统改造工程,以及闽清县浮头街、城墩路、安民巷电力线路改造工程已竣工验收;洋桃片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已竣工验收;翔美楼完成施工量60%;城区一期防洪堤外侧自行车休闲道花化彩化改造工程正处于预算审核阶段;溪滨路(城区二期防洪堤段)沿线绿地改造提升工程正处于预算审核阶段;洋桃光明路及万荣路路灯加量提升改造工程已完工。
3、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开展了2022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编制完成《闽清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发放防灾明白卡 342 份,避险明白卡1259份,补充更新警示牌10个。完成市局下达专群结合地质灾害监测预警13处设备的安装。联合省璜镇人民政府开展2022年度地质灾害预案演练工作,组织宣传培训地质灾害防治知识 3 场。
(五)坚持依法行政,全力推进自然资源法制建设
1、组织查处辖区内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工作。按照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立案标准、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调查处理程序,2022年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立案20宗,结案19宗,自然资源违法罚款金额11.8万元。配合各乡镇查获无准运手续非法运输矿产品行为14起,矿产资源立案20起,发放《责令停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28份,累计矿产资源罚款18.3549万元人民币。
2、有力开展卫片执法监察工作。2022年部、省共下发疑似图斑817宗,其中违法用地83宗,已整改到位40宗。
3、持续推进土地例行督察工作。2021年度耕地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情况:上海局下发我县6个问题共108个图斑,到目前为止已整改到位32宗,未整改到位76宗(其中涉及交通运输问题25宗;土地卫片执法监管职责履行情况问题1宗;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39宗;设施农用地未备案问题11宗)。
4、开展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在做好内外业复查工作的同时,按照市专项整治行动局际协调机制办的要求,我县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省自然资源厅下发我县9个批次共36个图斑。其中,新增乱占耕地建房1宗(已审批),设施农用地2宗(已备案),剩余33宗伪变化。
5、推进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制定了《闽清县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闽清县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动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排查了我县矿产资源非法采矿等问题,逐项进行整改。经过排查,共发现了矿产资源领域问题的8个问题,其中持证矿山问题1个,建设项目剩余砂石土处置问题1个,非法开采6个。目前已经制定措施逐项进行整改。
(六)坚持创新引领,改革活力进一步释放
1、规划管理再完善。深入开展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流程再造,积极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2022年共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12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3件,林地及土地报批意见函23件,出让规划条件8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3本,完成竣工规划条件核实验收29件,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审批5件。
2、不动产登记服务再升级。继续抓好窗口作风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2022年全县累计办理不动产各类业务登记6907件,颁发不动产权证2560本。办理农房确权登记40宗,为行动不变群众上门服务6次。业务上推出了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新模式,实现了我县首宗国有出让土地“交地即发证”,实现闽政通APP缴纳不动产登记涉及的税费,开通了微信、支付宝缴纳不动产登记费用。2022年度被福州总工会评为“五一先锋号”,今年二季度被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评为星级窗口,被评为窗口服务之星共达2人次。
二、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我局将根据县委、县政府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提出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创新机制,把握市场导向,有计划的做好要素保障,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好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学习教育,认真抓好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二)推进各类规划编制。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不断完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做实做细各部门规划的衔接,推进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确保完成2023年32个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强化资源要素保障。稳步推进成片开发,提高用地报批效率,2023年拟上报梅埔片区、云中片区、新材料产业园小园片区二期等十个片区成片开发方案,及里洋片区、狮公坪片区、福建省电力工程技工学校、运祥智能物流配送项目、等项目的农转用征收报批。
(四)盘活利用存量资源。梳理批而未供土地清单,逐宗制定处置建议及责任单位,将配合各责任单位进一步加大处置力度,力争2023年度清理批而未供土地700亩。强化出让合同履行的监管,针对闲置土地逐宗制定处置措施,力争2023年度处置闲置土地300亩。
(五)加强土地资源储备。做好中石化溪口加油站(鹿驰支路建设)、南昌铁路局(大箬安置房建设)、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闽清院区(南山路纵二路建设)、福建东桥万国钟表城有限公司、闽清税务局东桥、白中、塔庄等4个分局(所)地块等8宗国有土地收储工作。
(六)合理开发矿产资源。进一步规范持证矿山的开采,开展新材料产业园、茶口粉干产业园、绿色建筑产业园、建兴产业园、金沙智慧食品园等园区的剩余砂石土处置工作,推进白樟镇北坑炉建筑用凝灰岩出让工作,严格落实非法采矿整治。
(七)继续做好生态修复治理。认真贯彻上级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废弃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督促到期关闭矿山按时保质完成生态修复治理任务;严格落实持证矿山“边开采、边治理”,加大力度推进我县绿色矿山建设。
(八)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认真组织编制《闽清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积极谋划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向上级争取地质灾害防治资金。
(九)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发证环节,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抓好房产交易奖励补助工作,全面完成我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
(十)严格自然资源执法。将持续对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下发我县疑似图斑及时核实整改,继续做好各类专项整治工作,保持土地、矿产执法高压态势,根据赋予乡镇人民政府部分行政执法事项的要求加强对乡镇综合执法队伍的业务指导。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