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林业局2023年工作总结暨2024年工作思路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3-12-18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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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以来,林业工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国土绿化、森林保护、深化林业改革、林业碳汇等方面精准发力、精准施策,努力做好山水文章,积极服务闽清新发展。

一、2023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全域绿化,县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1.持续开展造林绿化2023年省、市下达我县的造林绿化任务为8200亩,森林抚育43500亩,封山育林10000亩,低质低效和疏林地改造3333备。截至目前,全县共完成造林绿化合格总面积10140亩,占省市下达任务的123.7%;完成森林抚育44391亩,占省市下达任务的102%;完成封山育林10913亩,占省市下达任务的109.1%;完成低质低效和疏林地改造3622,占市下达任务的108.7%。

2.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围绕“履行植树义务 共建美丽闽清”为主题,做好第45个植树节宣传工作。以梅溪镇钟石村为主会场开展2023年植树节义务植树活动,其他各乡镇分会场也同步开展,共种植福建山樱花,香樟、桂花等绿化大苗6000株左右。

3.持续提升森林城市建设。在全县摸底的基础上,筛选出下祝乡创建2023年“福建省森林乡镇”,梅溪镇马洋村、金沙镇鹤林村、塔庄镇秀洋村、东桥镇竹岭村4个村庄创建2023年“省级森林村庄”,并做好相关工作的申报,推进城乡绿化美化,打造生态宜居环境。

4.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制定了《闽清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闽清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实施细则》(试行)获得了县农行8亿元人民币授信,贷款期限30年,宽限期10年,年化利率3.8%。完成国储林项目(一期)森林资源调查等事项购买服务招标工作以及省璜镇建功村、下坂村1270亩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工作支付款项约1200万元,并完成2812.95亩商品林评估工作并与林权人签订合同,正就进行评估工作的4500亩开展协商谈判。

5.开展“青山挂白”项目。一是组织实施“青山挂白”涉及林地部分复绿项目39处辅助再生点的补植补种工作,该项目涉及全县11个乡镇,面积297亩,4月中旬完成种植,10月底完成补植补种,计划11月底完成项目验收。二是协助开展闽清县东桥镇朱山村至桔林乡四宝村公路改建工程“青山挂白”点整治项目,采取植树造林加爬藤类种植,通过打造线覆盖面的方式,节约、集约最大限度达到复绿效果。目前该项目已完成东桥镇朱山村-桔林乡尚德村段复绿,因天气原因,桔林乡尚德村-四宝村已于10月动工,预计11月底完成复绿。

(二)重视资源保护,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1.强化松材线虫病防控。创新管理机制,出台松材线虫病防治系列配套措施,被邀请参加全省松材线虫病防控暨推广示范现场会介绍相关经验做法。2023年秋季普查,全县实现无疫情小班14个,实现无疫情面积1305.62亩。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面积13055.24亩,比2022年秋普下降2741.38亩,下降率为17.35%,9月至今完成除治性皆伐13694亩。

2.严格控制采伐指标。在全县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安排下达我县2023年度第一、二批次商品木材生产计划截至目前,森林覆盖率达68.19%,共审核发放许可证506份,皆伐面积1235.42公顷,蓄积11085.1立方米;择伐面积109.83公顷,蓄积6783.2立方米,采伐林木总蓄积117634.4立方米。

3.推进松林改造提升。今年以来,推进松林改造提升,2023年9月至今全县完成松林改造提升16251亩,其中除治性采伐改造6367亩、成熟林采伐改造2028亩。

4.落实野生动植物保护。明确乡村级林长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属地责任,将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成效纳入林长制考核,开展2023年“清风行动”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将野生动植物保护纳入闽清平安建设,同时加强群众宣传教育2023年以来共举办相关宣传活动6次,发放宣传册、宣传单10000余份,宣传野生动植物相关法律法规截至目前,2023年共审核发放野猪猎捕许可证5份。

5.开展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重点调查外来入侵物种的发生地点、发生范围、发生面积、危害程度、传播途经等。项目已完成全县踏查路线761公里,完成踏查覆盖面积21.8640万亩,调查样地564个,共发现外来入侵物种1种,既湿地松粉蚧。

6.完善林业工作站建设为强化林业站基础设施,今年以来已完成对2022年白樟、东桥林业站标准化林业站建设工作质保和资金支出工作。同时,开展下祝林业站省级财政林业站服务能力建设工作。申报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林业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建设对象为雄江镇、金沙镇、池园镇、上莲乡林业站,目前项目正在施工

7.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一是强化林业法制宣传。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通过短信、公共场所投放标语、分发宣传单等形式,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共出动人次36人次,车辆12台次,举办宣传活动2场,张贴宣传标语160张,检查场所49处,法律咨询台1个,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二是加大对各类涉林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今年以来全县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01起,其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73起、滥伐林木案件21起、毁坏林木案件3起、非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起、森林火灾案件1起,总罚没款共150万元。三是认真开展森林督查和打击毁林专项行动违法图斑的查处和整改工作,截至目前顺利完成9起违法图斑整改任务,占全县总任务的29.03%四是认真做好群众来访和12345便民诉求件的调查反馈工作。截至11月,共调查办理反馈群众来信来访17件12345诉求件64件和领导批办件10件。

8.加强林业防灾减灾。一是以林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森林防火为重点,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活动,2023年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期间共计印发5700余份“至全县农民朋友一封信”,防火重点乡镇悬挂横幅宣传标语43余幅,张贴禁火令3600余张、发放防火宣传单9500余张、宣传品1800盒。二是加大督查力度,促进工作落实。今年以来,我局成立了4个督导组,分别在清明、中秋、国庆节对全县16个乡镇分片包干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及打击林区违法用火专项治理行动。同时,禁火令期间做到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做好上传下达,确保火情信息畅通。

9.加强名木古树保护管理。积极开展我县新增古树调查,利用横幅、展板、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结合开展古树名木科普宣传周活动,做好古树名木科普宣传工作,并续签古树名木保险协议,有效转移古树名木因自然灾害或意外造成的损失风险。今年以来,新建古树名木微公园一个,抢救复壮古树四株,梅溪镇扶山村油杉古树群入选“福建省最美古树群”。

10.推进商品林赎买工作。一是综合实际情况后初步制定出2023年各树种活立木指导价,作为2023年“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参考依据。二是2023年我县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任务2000亩。已完成东桥镇南坑村397亩、白樟镇白云村576亩、金沙镇溪头村510亩等8宗共计2271.23亩的商品林调查评估工作,待与林权人协商谈判后完成合同签订。三是经县政府研究同意,2023年起将闽清县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任务纳入闽清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中,商品林赎买森林资源评估、资源处置等工作按照《闽清县国家储备林项目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直接委托闽清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入围供应商开展拟赎买商品林的评估工作

11.落实林长制运行机制。一是县级会议制度。今年以来,我县召开县级林长会议、县级林长专题会议共计9次。二是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和林长公示牌对全县林长名单进行公示,每季度更新一次,并及时在微信公众号对林长制相关工作进行公开。三是部门协作制度。建立“闽清县林长制工作联络群”,加强县级林长制协作单位间信息沟通。四是县级督查制度。根据全县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安排,每年年底开展一次综合督查。五是工作考核制度。每年年底对各乡镇、县级协作单位,美菰国有林场、白云山国有林场开展林长制工作考核。六是林长巡山制度。严格落实县级林长一季度一巡山、乡级林长一月一巡山、村级林长一周一巡山的巡山工作机制。今年以来,我县县级林长共计巡山4次,乡级林长共计巡山192次,村级林长共计巡山13008次。

12.森林生态巡护体系改革。对闽清县行政区域内16个乡镇的森林生态巡护体系进行改革。护林员管理从“村聘、乡管、县监督”模式向县级委托第三方管护模式转变;森林资源管护范围从局域覆盖向全域覆盖转变;森林生态巡护体系从地面单一管护体系向“天、地、网”全方位立体式管护体系转变。

13.开展退化林本底评估工作。根据市林业局提供的退化林评估图斑,我县涉及退化林类型6个,29571个图斑,面积29701公顷(44.55万亩)。由专业的调查评估团队开展此项工作,现已结合判别规则筛选出退化林图斑,确定退化林范围小班,并对退化林图斑的类型与等级进行划分。经过退化林图斑复核(内页判读+外业调查),共有2323个图斑(114086亩),并通过国家森林资源智慧管理平台上图入库。

(三)围绕乡村振兴,生态富民成效持续巩固

1.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鼓励和引导林农采取各种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大力培育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股份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2023完成新增新型林业经营主体6家。

2.发展林下经济。充分利用市、县专项补助资金,重点扶持下祝乡后峰村铁皮石斛林下种植重点项目,同时抓好项目落实。以项目的示范作用,辐射周边村镇,带动更多的林农参与发展林下经济。

3.推动普惠制林业金融产品的推广应用。为更好地盘活我县林业资产,把“林改”红利普惠到更多林农身上,我局金融机构通力合作,创新金融服务,推出《闽清县森林资源抵押贷款收储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完成提质增产争效专项资金贷款265万元

4.深化竹产业发展。2023年为促进我县竹产业健康发展,省级财政下达我县笋竹精深加工示范县项目补助资金235万元,目前已完成竹产业两个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

5.推进油茶产业发展。将油茶产业打造成闽清县的特色产业2023年编制了《闽清县油茶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5年)》。同时,协助发起人成立了全县第一家油茶行业社团组织“闽清县油茶协会”。

6.规范打击侵权行为。积极组织开展我县2023年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工作。同时组织我局林业技术人员开展科技宣传、科普宣传等林业科技推广方面的工作。

7.做好林地项目审批工作。截至目前,完成全县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17宗,涉及林地面积31.7173公顷,其中:永久建设项目9宗,林地面积4.2909公顷;临时建设项目8宗,林地面积27.4264公顷;内部建设用地1宗,林地面积0.1080公顷。共审批办结行政许可事项508件:其中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5件;检疫证6件。做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后续跟踪督促工作。

8.开展林业碳汇工作。一是闽清林业碳票开发方案通过县政府专题会,待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开展碳票开发交易等工作。二是积极探索“林业碳汇+司法”模式,已征求相关科局意见,正在细化实施方案(试行)草案。

二、2024年工作思路

(一)持续推进造林绿化

1.做好造林绿化工作完成2024年我县计划植树造林9250亩(其中:重点区域林相改善1300亩,珍贵用材树种造林1400亩,生物防火林带750亩,丰产油茶林新造2000亩,村庄绿化300亩,松林皆伐改造提升2000亩,其它造林更新1500亩);森林抚育11600亩;封山育林10000亩(其中:低质低效林和疏林地改造2500亩)。

2.继续做好商品林赎买工作。一是加快推进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工作。2024年计划流转林地30000亩,积极推动我县国家储备林的资源利用,提高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二是2024年计划拍卖10000亩林地上的林木资源,预计收入2000万元人民币,用作国储林项目资本金、项目贷款还息,结余部分可作为利润上交财政。

3.持续推进义务植树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好2024年义务植树活动做好古树名木保护的各项工作组织开展2024年“福建省森林城镇”、“福建省森林村庄”创建,古树抢救复壮等工作。

4.加快更新造林任务。计划2024年完成更新造林500亩,改造20000亩的任务,落实实施林地图班、措施,做好落地上图。

(二)加强森林生态保护

1.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一是争取完成目标任务:枯死松树清理比上一年减少5%以上。重点放在非疫点乡镇及疫点乡镇敏感地段零星发生的枯死松树;疫情面积比上一年度减少7%以上。二是持续加大检疫执法力度,整合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执法力量,严厉打击非法采伐、调运、经营利用松材线虫病疫木的行为。三是开展方案编制前期材料收集工作,力争在2024年9月初编制完成《闽清县2025年松林改造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及《闽清县2025年松材线虫病防控年度实施方案》。四是重点安排2025年除治性皆伐任务及推进重点敏感地段枯死松树清理工作,严格控制列入县级枯死松树清理项目枯死松树清理数量,重点放在重点敏感零星发生的枯死松树,减少县财政开支。

2.加强林木管理工作。一是监督乡镇对生态护林员的年度考核、合同签订工作、天然商品林行政责任书和管护补助协议签订工作,建立生态公益林储备库。二是做好2024年度林木采伐伐区摸底工作,并安排下达本年度商品木材生产计划,把好林木采伐审核关。

3.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的各项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处。对全县范围内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开垦、盗伐滥伐等林业行政违法案件进行强力打击;按照国家林草局,省局工作部署,认真抓好图斑查处工作。

4.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一是加强森林防火查烟、查火工作,结合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确保宣传到位、火源管控到位做到思想上警钟长鸣,措施上常抓不懈二是抓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全民防火意识,使用村村通广播,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竖立防火警示标牌进行宣传;组织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扩大森林防火教育的影响力,全面提高对人民群众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

5.推进防火道路维修项目建设。2024年计划于已收储林地修建15公里约330亩防火道路,增强我县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切实保障好森林资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

6.严格落实林长制。持续深化林长制六项配套制度和“林长+警长”工作机制,完善林长制工作考核实施细则,严格把控并合理部署2024年林长制工作考核事项。

7.深化森林城市建设。组织开展2024年“福建省森林城镇”、“福建省森林村庄”创建,古树抢救复壮等工作。

(三)持续推进深化林改

1.稳步推进执法中队建设。按照《闽清县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推进执法中队建设,在日常执法工作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新发生案件的查处工作由各执法中队独立完成,执法大队指导员对案件查处的质量进行把关。

2.加快推进护林员改革。按《闽清县森林生态巡护体系改革方案》要求,做好巡护中心建设、护林员网格规划、护林员筛选等工作。

(四)加快绿色富民产业发展

1.发展林下经济。争取市级财政资金进一步推进我县林下经济产业发展。

2.争取省级财政笋竹精深加工项目补助资金,推进我县竹产业项目健康发展。

3.协助闽清县油茶协会申报“闽清茶油”地理标志商标。

4.申报2024年碳中和试点,持续推进造林绿化。力争2024年前建设示范片总面积达到2000亩以上,以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五)做好用林审批服务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做好全县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报批工作对接省市林业局做好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闽清县林业局

                                                                                                                                                                   2023年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