坂东镇人民政府关于《闽清县坂东镇坂中村文化活动中心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公示公告
规划区位于闽清县坂东镇坂中村,梅溪东侧、坂东大道(坂中路)西侧,为坂中村文化活动中心,规划范围面积985平方米。
1.公示时间: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22日。
2.公示意见反馈方式:公示期间欢迎单位和个人对规划提出意见与建议,意见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 反映,书面意见请邮寄到:闽清县坂东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350811;咨询电话:0591-22462315。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当前图纸为示意图,方案以最终批复成果为准。
坂东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