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土城实业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对位于闽清县梅城镇梅溪路2015号“壹品天成”项目进行规划条件核实。经审查核对,1、该项目地下车库出入口处增设风井;2、入口处局部围墙改为景观构造;3、1#楼无障碍坡道修改位置;4、6#楼屋面C轴楼梯间出屋面开门位置及6#楼屋面电梯机房开门位置更改;5、7#楼屋面电梯机房开门位置更改;6、7#楼十六层屋顶花园(7轴位置)风井、屋面层风井(5轴-6轴靠楼梯间位置)做法更改;8、7#楼3F至5F,1至3轴交A轴的MQ-2更改,玻璃改平整面并外设格栅。该项目竣工规划指标符土地合同及规划条件要求,拟同意该项目规划条件核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对调整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日期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7日,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22378289,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行政服务中心12层,闽清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邮编350800)
附:总平面图(前后对比)
6#楼屋面层平面图(前后对比)
7#楼16层屋顶花园、屋面层平面图(前后对比)
7#楼幕墙立面分格图(前后对比)
附注:
1、若对本公示内容不明确的,可向我局查阅。
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