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民政局关于“锦华天禧·铭院”建筑物(住宅区)命名的公告

来源: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5-04-09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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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华天禧·铭院”已经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根据《地名管理条例》规定,现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在地名标志、交通标志、广告牌匾、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法律文书、身份证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辞书、教材辅材、地图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必须使用上述标准地名。对违反地名管理法规,未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标准名称  罗马字母拼写  所在位置  批准机关  批准时间
 锦华天禧·铭院  Jǐnhuátiānxǐ·Míngyuàn  南山路以南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