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5月6日至6月20日,市委提级巡察三组对中共闽清县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提级巡察。2024年9月12日,市委提级巡察三组向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法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并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市委提级巡察三组巡察中共闽清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条逐项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整改主体,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限期整改落实,做到整改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做到整改工作全程参与,审定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推进巡察整改,将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逐个交办,明确巡察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时限,从严从细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以更高站位统筹协调,更优方式督导落实,更实作风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为闽清加快“融入都市圈,建设山水城”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服务。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的问题
问题1:“第一议题”贯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召开党组专题学习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组织“三会一课”,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二是组织学习《中共闽清县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2024年以来“第一议题”学习30次,坚持将“第一议题”制度与工作相结合,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问题2:领导带头学习责任担当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领导进行谈话,对党组中心组学习研讨材料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逐份把关,提高材料的质量。二是主要领导每月带头学习,审定学习主题及学习材料,确保全院、全员的思想教育到位。
问题3: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还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确保学习入脑入心。二是对中心组学习主题逐层审定,加强把关,确保学习材料内容全面。
2.关于“履行主责主业存在短板”的问题
问题4:立案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依法审查后,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及时予以立案。二是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三是加快诉前调解案件流转,及时立案。加强诉讼引导,做好释法明理工作,一次性规范告知应补正的材料。
问题5:部分民事案件上诉期起算错误。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依法保障各方当事人行使上诉权权益。二是规范上诉期计算,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内容执行上诉期的起算时间,依法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益。
问题6:案件移送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本院对此举一反三,严格清查梳理刑事案件,并已将财产刑案件逐案录入台账中,保证准确及时将财产刑案件移送执行。二是组织学习案件移送相关规定,定期通报和督导,确保及时移送案件。
问题7:办案质量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审判监督管理,制定印发《关于加强类案检索统一裁判尺度的通知》,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通过常规评查、专项评查、交叉评查、随案评查方式,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提醒和规范,督促整改到位。二是强化发改指标分析研判。定期召开发改指标研判分析会,2024年共计召开审判质效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会11次,2024年以来,发回重审率同比下降26.24%。三是发挥院庭长带头作用,严格按照阅核工作机制落实,院庭长阅核案件占结案总数55.8%。
问题8:未严格落实审委会工作机制。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了《闽清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规范会议记录。二是严格落实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严格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次。
问题9:执行工作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逐一审核未结案件,对符合终本条件的案件,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建立了执行措施穷尽审查制度,确保在穷尽所有执行手段后方可裁定终本。二是规范执行款管理,严格一案一账户,对新收案件逐案生成独立账号,逐笔收款逐笔登记,建立了专门的执行款管理台账,实现执行款物全流程可追溯、可监督。三是定期通报,专人负责严格明细账管理,实行双向管理,确保执行款物管理清晰、发放及时。
问题10:相关法律文书送达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将裁判文书送至相关部门,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提醒谈话。二是组织专题学习,要求严格执行刑诉法、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严格规范案件法律文书送达工作。
问题11:司法建议书跟踪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加强司法建议书的跟踪落实力度,2024年以来发出的司法建议均已在时限内向我院回函。二是规范司法建议,提出司法建议前充分调查研究,积极与被建议单位沟通,听取其意见建议,提出司法建议时及时告知,确保被建议单位及时予以书面答复。
问题12: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文书归档工作,规范案卷管理,严格归档流程,及时做好跟踪,确保材料完整。规范行政文书归档工作,完成旧存行政文书归档排查工作。二是强化归档业务培训,加强案卷评查及督促整改工作,确保案卷完整。加强诉讼文书归档质量监管,专人负责抽查归档质量,形成档案数字化。
问题13:优化营商环境指标排名靠后。
整改情况:一是每月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针对各项弱项指标逐一汇报原因、整改措施,主动与多部门进行联动,多项指标已脱离短板指标范畴。二是提升涉企民商事案件审判质效,持续发挥审判职能,提升破产案件审理效率,抓重破产案件简易审,有效出清僵尸企业,规范市场退出机制,保护市场主体权益。聚焦县域优势产业、重点行业,院领导带队走访企业12次,围绕企业生产经营、转型升级等提供“一企一策”菜单式法律服务,增强市场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大力优化闽清县营商环境。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存在差距”的问题
问题14: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提高对意识形态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落实“八个纳入”,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院领导直接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强化党组主体责任。二是每半年分析研讨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问题,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述责述廉报告和党建工作总结重要内容,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主要领导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以及述责述廉报告逐一审核和把关,确保撰写材料无遗漏。
问题15:未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签到制度,确保一会一签到,每会必签到。二是每季度开展一次研讨,发言人员结合自身工作撰写研讨交流材料,对文字材料内容进行层层把关,确保材料规范、准确、齐全。
问题16:阵地管理还存在薄弱点。
整改情况:一是夯实和规范阵地管理,在官网开设专题专栏,及时刊载、转发央媒和省市主流媒体文章,指派专人对网站栏目实时更新,并适时开展回头看。二是强化自查自纠,组织人员更换宣传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加强宣传引领,加大对大屏刊播、社会面宣传标语、宣传展板等建设和投放更新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方面
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院政治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17:“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加大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层层压实传导。强化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党组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有序推进、切实落实。二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加以落实。
问题18:“三个规定”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压实院、庭领导的主体责任,常态长效推进“三个规定”贯彻落实,突出重点狠抓关键岗位、关键少数,切实做到如实填报。二是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对“三个规定”的最新要求,通过大督察进一步推动工作,对“三个规定”的填报进行每月通报、重点督促、专门指导,将“三个规定”融入我院审判执行日常监督管理各方面、全过程,做到“四告诉一承诺”。
2.关于“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问题19:工作人员履职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主责主业,将重心放在纪检组工作上,将主要精力投入在对法院的监督检查中,做细专职监督。二是实行派驻机构集中办公模式,促进纪检组做实日常监督和驻点监督,更进一步加强对法院的专职监督,切实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问题20:发现问题和问题线索的业务能力有所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着重加强对监督单位日常工作运行情况的从日常监督中发现问题线索。二是通过参加法院党组会议、院务会议、民主生活会等发现问题线索,紧盯“关键少数”,了解和掌握党组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法院政治生态情况。组织纪检干部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学习纪检监察相关业务知识,学习业务骨干优秀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和问题线索的业务能力。
问题21:日常监督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干警常态化的廉政谈话提醒,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二是加强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监督检查,认真开展“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做深日常监督,加强日常监督,今年以来,对重点岗位人员开展主动约谈10人次,向县法院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份。
3.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问题22:行文不规范,发文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已严格规范发文程序及其审核流程,规范文号管理规范,对于领用文号发文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加强学习,集中组织办文专题学习,规范行文管理以及审核流程。二是文号领用采取“即用即领”方式,文号顺序同日期顺序保持一致,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公文处理办法》执行。
问题23:文书制作存在错误。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好数字文书纠错系统,要求承办法官认真核对已经系统纠错的结案文书。对已生效文书制作存在错误的,及时出具补正裁定予以更正并送达至当事人。二是加强案件评查,对评查后发现问题的及时整改。
问题24:工作缺乏责任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警学习执行规范,严格按照执行工作流程及节点操作规范办理案件,推进执行规范化,加快送达速度,提升司法公信力。二是建立涉财产刑移送执行电子台账,逐案认真核实,督促及时移送,保证准确移送好财产刑刑事案件执行内容。三是对因工作责任心问题损害当事人利益的,将予以处理。
问题25:机关效能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考勤制度,改进工作作风。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考勤管理,层层落实管理职责,确保管理不缺位。三是加强问责力度,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开展“一对一”提醒谈话,对未带头落实考勤制度的领导将予以提醒谈话。
问题26:日常督察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司法权力制约监督,持续深化审务督察,充分运用“清风”系统,开展常态化监督。开展专项清理行动和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执法工作满意度问题专项整治,推动整改问题30个,对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强化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日常督察、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靶向整治司法作风问题。
4.关于“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27:案件诉讼费监管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诉讼费交纳相关规定的学习,确保诉讼费退费报销规范。二是严格执行上级法院对于诉讼费退费的管理制度,对超期未退诉讼费的案件承办人员需提交相应情况说明,确因办案人员原因未退费的,将对相关人员予以问责。
问题28: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差旅管理制度,对审核不规范、未附培训文件的干警予以谈话提醒。二是严格落实差旅管理制度,根据本院实际制定差旅费相关细则,规范报销管理,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流程,并长期坚持规范管理。
问题29:公务接待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按照接待费报销凭证审核附件,确保附件完整。
问题30:采购报销手续不完善。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采购流程,加强工作人员责任心,确保附件及要素完整并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5.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严”的问题
问题31:工程项目报账审核不严肃。
整改情况:注重细节,在经办及财务审核等各环节中加强审核,规范报销管理,确保附件完整。
问题32:合同签订履行不规范。
整改情况:规范审核流程,严格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三)聚焦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问题33: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议事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二是充分发挥民主决策作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逐一表态、集体研究决定。
问题34: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按照“分级负责、逐个面谈”原则,采取“面对面”“一对一”交谈方式进行,确保谈心谈话不走过场。二是已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已着重针对以上存在问题进行查摆整改,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把关对照检查材料,杜绝此类情况。
问题35:发挥表率作用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必修课,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二是强化警示教育,在会上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上级法院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三是依法依规处置信访投诉举报。
2.关于“抓党建引领不够有力”的问题
问题36:“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抓好“三会一课”质量效果,主题紧贴上级要求、符合单位实际、突出政治性。规范“三会一课”基本程序,认真如实记录“三会一课”。二是加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问题37:组织生活会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纪律,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二是强化组织监督,确保制度有效实施,针对组织生活会上查摆出的问题扎实整改落实,对于组织生活会不严肃、走过场的支部书记予以提醒谈话。
问题38:换届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密组织领导,提前谋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中共闽清县人民法院总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明确选举形式、方法步骤、职数设置等,严肃换届纪律,规范换届选举程序。二是严把人选标准,坚持“忠诚、干净、担当”的选人用人导向,选优配强班子。
问题39:党员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组织设置,2024年9月已根据文件要求单独选举成立退休干部党支部,进一步优化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设置。加强对党员日常管理,结合工作,增强党员管理针对性、时效性。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教育管理,为退休干部党支部配备1名专职联络员,引导退休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
问题40: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入党程序,对发展党员中的接收、审查、公示等每一个环节严格工作程序。二是严格把关党员材料,对发展党员的各项材料认真审核,做好各个节点的会议记录,确保材料的规范性。三是加强发展党员的培训工作,做好跟踪管理工作,已对1名原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3.关于“选任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缺乏统筹规划”的问题
问题41:人才流失严重。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青年干警培养工作机制,已轮岗交流干部18人,为青年干警成才搭建好的平台。加强从优待警,积极开展各项文体活动,及时解决干警工作和生活困难,营造拴心留人的浓厚氛围。二是建立科学人才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五年最低服务年限限制,调出干部皆达到最低服务年限限制。加大干警招录力度,上报2025年公务员招录计划,及时补充干部队伍。
问题42:内设机构人员配置不合理。
整改情况: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合理调配内设机构人员。
问题43:干部人才年龄断层问题凸显。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遴选年轻法官助理进入员额,现在员额法官平均年龄45.5岁,加大年轻干部提拔力度,今年提拔2名40周岁以下干警进入中层。二是及时申报使用空编,已上报2025年公务员招录计划,及时补充干部队伍,培养后备力量。
问题44: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及时做好考察和材料报送工作。二是认真学习《股级干部管理工作规范》,现已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干部考察工作2次。规范资料的保管,确定专人专责保管。
问题45:因私出入境证件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重新全面排查,今后将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并集中收缴证件,在集中管理证件的同时做好人员信息登记,确保管理无死角。加强对新录用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证件应交尽交。二是落实责任,加强日常管理,明确1名干警专人负责因私出入境证件集中管理、申请审批、材料备案等工作,随时掌握本单位人员证件的动态信息。
问题46:个别干部职工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该企业于2009年12月2日被吊销,因个别股东原因至今无法注销。二是已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相关规定,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对干警职工的教育力度。三是对此类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源头上预防干部违规行为。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1.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问题47:上一轮巡察后,未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整改情况:一是已压实主要领导主体责任,每年度召开述职述廉报告会,听取领导班子履职情况。二是加强干部经常性教育提醒,促进担当负责,履职尽责,坚决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三是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2024年10月29日已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重新梳理问题,重新明确工作责任,主要领导主动认领15个问题的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2.关于“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问题48:上一轮巡察发现的问题在本轮巡察中出现反弹回潮。
整改情况:一是已建章立制,规范文件发文管理,严格遵照制度执行,印发《关于加强类案检索统一裁判尺度的通知》,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并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372件,严格落实阅核工作机制,院庭长阅核案件占结案总数55.8%。加大督察力度,层层压实责任,提高巡察整改工作认识。二是针对上一轮巡察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进行再排查,持续深化整改,推动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进一步贯彻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进一步深入逐条对照,拾遗补缺,举一反三,立足长远,标本兼治,完善制度机制,着力构建管党治党长效机制,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和锲而不舍的精神,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善始善终,务求实效。加强对整改成果的运用,及时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确保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闽清加快“融入都市圈,建设山水城”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2312010;通信地址:闽清县梅溪镇梅园路5号闽清县人民法院审判技术大楼;电子邮箱mxshuofa@163.com。
中共闽清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5年4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