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闽清县水利局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及有关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指示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我县水利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4年以来,我局多次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法治建设相关工作。(1)加大法治建设宣传力度。制定了2024年度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或结合各种水利工作会议,传达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及“八五” 普法会议精神,布署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2)持续推进为“放管服”工作,推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突出“强化服务质量,强化服务效率,强化服务理念,强化服务能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等“五个强化”,使政务服务更加便民惠民亲民,行政效率大幅提高,最大限度地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二)2024年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主要情况
2024年度,我局办理行政许可 28件;行政监督检查27次;实施行政强制 0次;行政事业性收费 2项。
(三)行政复议与应诉情况
2024年涉及本单位作为复议被申请人的0件;涉及本单位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0件。
(四)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及时更新和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名单。2024年,对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名单进行了公布。
(五)2024年度制定和报备规范性文件工作情况
2024年度,我局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做好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本年度没有制定和报备规范性文件工作。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通过健全工作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水利法律法规,大力开展依法行政,取得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我局普法的在形式与手段上,需要求新创新,以提高普法效率。二是执法人员属于公益性事业编,待遇普遍偏低,执法压力大,难以满足当前的社会水利事业发展,制约了水行政管理创新与发展。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共闽清县委办公室 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任务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主要五个方面工作:
⑴妥善处理各种水事纠纷。按取水许可程序规定发放取水许可证,取缔无证取水行为,今年未发生水事纠纷。
⑵深入开展采砂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落实制度,加强查处力度。一年来,我们通过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各种水事违法行为。在巡查过程中,我们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要求,重点查处河道非法采砂的行为。对在巡查中发现的违章,我们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尽可能将违章消灭在萌芽状态。截止目前,共组织人员巡查河道734人次,车辆353次,船次17次。依法共同打击涉砂犯罪行为,形成对非法采砂行为的有效震慑。今年以来未发生水事违法案件。
(3)开展河湖“清四乱”。大力开展沿江沿河“四乱”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巡查,做到河道倒碴、违建、非法采砂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做好巡查记录与存档。累计清理高秆作物101.8吨;河道垃圾894.1吨;清理河道长度347.99公里;清理塑料垃圾重量1584公斤。
(4)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按照县司法局的要求,抓做相关制度的制定与完善,录入闽清县水利局水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5项内容。
(5)深入推进“平安闽清”建设。主要与梅城镇荣誉小区开展“平安闽清”宣传互动活动,提升平安建设“三率”水平。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2025年,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大力开展沿江沿河“四乱”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巡查,做到河道倒碴、违建、非法采砂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和查处,扎实推进河湖“清四乱”收官工作。
(二)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聘请法律顾问,对相关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把关,避免出现行政处罚不当或错误。
(三)抓好取水管理,妥善处理各种水事纠纷。按取水许可程序规定发放取水许可证,取缔无证取水行为。同时依法征收水资源费。
(四)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针对梅溪等河道个别地方违法采砂打击后又出现反弹的现象,给河道安全行洪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与相关乡镇的配合,通过强化领导,强化排查,强化打击等措施,加大闽江、梅溪等河道非法采砂打击工作。
(五)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主要抓好有关制度的完善与两法平台相关数据的录入。
闽清县水利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