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乡镇民政工作,经闽清县民政局党组研究决定,招聘一名乡镇社会救助协管员,服务于省璜镇。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人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愿意到乡镇从事工作;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5、能够熟练掌握和应用计算机基础知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闽清县户籍人口;
(二)资格审核
1、审核材料:应聘者需递交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以上证件需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学历在线认证书、个人简历、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无犯罪记录证明书等材料。 本人到县民政局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2、体检:标准按照单位体检通用标准规定,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招聘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至9月6日,联系电话:22310655。
4、招聘方式:择选招聘(面试+综合评分)并体检合格的乡镇社会救助协管员岗位人员,由闽清县民政局统一派遣,并委托劳动派遣中介机构与被录用者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三、岗位职责及待遇
1、负责协助省璜镇社会事务办的相关工作,按照乡镇社会救助协管员工作职责开展工作;
2、岗位待遇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和“五险一金”等,工资待遇参照全县劳务派遣工(每人每月基础工资2100元)统一标准执行。
闽清县民政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