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巡察整改责任落实情况
县委办、机关事务中心、档案馆、党史方志室严格按照县委第四巡察组和县委巡察办要求,四家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抓好巡察整改摆在突出位置,聚焦问题出实招,督促检查促落实,精心谋划部署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确保问题整改见底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责任落实
从政治角度深刻认识巡察反馈的问题,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力以赴抓好各项整改工作。四家单位第一时间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具体困难问题,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形成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
聚焦反馈意见,在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多次论证修改的基础上,制定了《闽清县委巡察四组巡察县委办(含机关事务中心、档案馆、党史方志室)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梳理了79条整改举措,逐项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及分管领导和整改时限,既抓牵头负责的个性问题,又抓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
(三)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
以此次巡察为契机,针对薄弱环节,认真总结教训,举一反三,查漏补缺,不断完善、补充、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注重增强抓整改的战略定力、系统观念,从建立健全整改落实机制着手,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巩固好、运用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过程,着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对新思想领悟不够深刻,把握不够精准,发挥新思想“行动指南”作用方面缺乏深度思考,学习成果转化为实践效能有待提升。
(1)运用新思想指导实践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①县委办已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截至目前共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12次;坚持推行每周例会学习制度,带头学习县委和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带头先行融入主题教育,7月3日起由领导班子成员轮流领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深化推广“一堂课、一支笔、一分享、一运动、一调研、一总结”的“六个一”学习工作制度,已制定学习计划,由专人跟踪负责提醒,在微信办公室群建立线上学习平台,带头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等。
②档案馆已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列入年度学习计划,巡察整改以来已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经济、巡视、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思想,同时依托“学习强国”“福建干部网络学习”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全面学习,于6月29日确定档案馆调查研究选题,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实践效能。
③机关中心已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列入了集中学习计划,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目前,已组织集中学习6次,深入研讨2次。
④县委党史方志室制作精品课件《梅川山水物华新——重温习近平闽清足迹》,深入乡镇、部门授课10多场次;深入东桥竹岭、池园隔兜、白中攸太、雄江梅雄等指导策划有关党史、党建基地打造工作;配合市、县宣传部门挖掘整理“3820”工程思想精髓闽清故事;挖掘整理习近平同志关心闽清的典型事例6个。
(2)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公厅工作重要论述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①聚焦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开展专项调研,总结形成调研报告《闽清县积极探索乡村发展特色模式 打造乡村振兴“闽清样板”》,乡村振兴“六种模式”受到市委主要领导肯定。
②充分发挥信息“前哨”作用,5月以来《闽清县“三个深化”推动机关党员干部下基层》《闽清县大力优化公共法律服务》《闽清县着力激发交通运输市场活力》《闽清县创新模式打造社区治理样板》《闽清县高效推进土地出让工作》等总结闽清经验、亮点信息在《八闽快讯》刊登。
③健全综合文字“分管副主任—科室负责人—主力干部—跟班人员”四级传帮带机制,认真领会、反复研究、严格落实县委主要领导召集的文稿讨论精神,不断提升以文辅政水平,全市“亮晒比学”汇报材料得到县委主要领导肯定。《创新“三项机制” 实现“三个转变”——闽清县积极探索“群团助推市域社会治理”》《推行近邻党建“333”工作法赋能社区治理》《打造上莲模式 激活乡村振兴——闽清县积极探索乡村振兴“三四五”工作法》《梳清单 优服务 健机制——闽清县深化党建引领推动村级服务清单制度落地见效》等文章在省委办公厅主办刊物《八闽快讯》增刊和福州市委主办刊物《闽都通讯》刊发。
④总值班室撰写的《2023年1月—5月突发事件分析研判》、《2023年1月—9月涉诈骗案件分析研判》呈阅件得到县委主要领导批示。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尚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①机关中心已把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机关事务服务工作,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开展谈心谈话8人次,及时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动态,并把意识形态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定期传达学习意识形态文件精神,及时报送总结材料。已明确了中心主要负责人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带领班子成员、各科室推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并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纳入到目标考核中。
②档案馆已建立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审批台账对LED电子显示屏宣传内容开展审核;于4月19日完成档案馆一层宣传栏内容更新,及时跟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
2.服务保障不够到位。落实服务保障,提升“三服务”工作水平不够。
(1)改革攻坚促发展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①及时跟踪督促改革各小组落实改革任务,目前已收集各小组半年工作进展情况,并梳理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半年总结(初稿),待主要领导把关后,报送市委深改办。
②总结提炼心上莲模式、信访工作、文旅融合发展等改革典型经验做法,并报送市委深改办,持续打响改革品牌。
③结合《关于在全县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正在草拟改革创新相关课题研究的方案。
(2)调查研究促决策成效不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①牵头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县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注重前瞻思考、全局谋划、整体推进,按计划深入开展调研,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结合先行开展主题教育,围绕党建引领乡村振兴课题形成调研成果,开展调研的政治高度和实际效果进一步提升。
②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结合党办工作实际,制定《中共闽清县委办公室调查研究工作方案》,组织各科室选定课题开展调研。
③已建立班子微信交流群,每周由分管领导汇报各科室整改落实情况、工作完成进度及需要互相配合协调的事项,及时沟通、交流、反馈,推动县委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高效开展,取得良好工作实效。
(3)督查检查促落实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①已建立重点工作、领导批示交办事项滚动台账,每月月初对未办结事项进行跟踪督办。
②已建立实地督查情况台账,5月份多次对市“亮晒比学”活动沿线卫生情况实地督查,5月17日对岭里水库灌区塔庄段修复情况实地督查,6月27日核对绿建产业园及新材料产业园的征地拆迁情况相应数据,确保县领导关注事项及时实地督促落实。
③已参照省、市做法下发《领导批示件办理通知单》。
3.履行职能责任尚有差距。结合职能责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还有一些不足。
(1)指导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①县委办公室已按要求进一步抓好党内规范性文件下备工作,2021年以来已将备案工作作为县委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检查内容以及县委办公室对乡镇、部门绩效考核内容,督促完成问题整改,切实提升备案工作监督质效。
②多次在党内法规工作群提醒报备单位,要求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自查、报备等工作,2022年全县党内规范性文件漏报率已降至11%,取得良好成效。
③开展党内法规工作人员跟班学习5期,汇编材料2册,讲授党内法规有关课程20余次,乡镇、部门党内法规工作规范化水平得到提升。
(2)机关大楼安全保障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①目前,已完成大楼一层(政法委、组织部、发改局)、二、三层政府办、五层等部分办公用房(室内)的线路更新改造。剩余的根据需要,逐步更改到位。
②已要求保安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及早发现火电警情,预防安全问题发生。
(3)档案管理业务不规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尚未完成整改
①已于5月对尚未进馆的“7·9”灾后重建项目档案开展档案质检,督促未进馆项目加快档案整理进度。
②已完成17261页的民国档案修裱工作,已清点档案2875卷13952件。
③7月19日至20日已组织档案局、馆干部参加档案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
(4)推动革命遗址开发保护利用不够。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尚未完成整改
经前期充分调研摸底,2023年遗址修缮保护项目建议名单8月份已报送县财政局,待县财政局资金指标下达后开展革命遗址修复工作。
(二)聚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4.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尚需用力。落实作风建设工作要求不够,工作开展不扎实。
(1)督查检查不够严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①已拟定《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落实情况督查方案》,于7月6日抽查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工信局、民政局等5个单位发文开会等情况,未发现有白头文件、简报超发、层层开会等问题。
②已建立形式主义问题立整立改机制,目前暂未发现相关问题。
③严格要求科局每月报送督查检查计划,每月与乡镇核实开展情况,5月、6月各单位开展督查次数在原计划内,且未出现开展计划外督查检查。
④已统计2023年上半年党群口召开50人次以上会议共计17次,同时从6月起已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对超过50人的全县性会议报批备案;
⑤汇总2022年度党群口发文数量为527份。
(2)对工作质效要求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目前中央及省市尚未下达编纂“党史三卷(改革开放史)”的通知,县委史志室已超前完成《中国共产党闽清历史》(1978—2002)篇目和框架的初稿,后续将篇目和框架进一步完善细化,待上级史志部门正式下文通知后,序时推进编纂工作。
(3)文件出台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已严格按照“三定”方案,于7月25日将《福建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十四五”规划》《闽清县公共机构“十四五”节约能源资源主要指标分解表》转发全县各乡镇、县直单位,并要求贯彻落实。
5.群众工作开展不够扎实。回应干部、群众诉求不够热切,政策宣传不够到位。
(1)餐补换购服务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①食堂换购点已更新补充商品种类,提高与比价点(闽清广宇超市)现有同品牌产品的比例,并于每周一在换购点墙上公开公示比价,随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②换购点针对意见簿留言作出迅速反应进行整改,及时补充货品,提高干部群众满意度。
(2)站在群众角度考虑问题不够细致。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①已于6月9日在档案馆一楼修裱室、社会实践基地组织开展档案修裱、整理、装订体验活动;于6月12日在乃裳广场举办馆藏老照片展,开展档案文化知识、查档方式、馆藏情况宣传,发放印制有档案馆藏、查档方式的宣传扇800余把;于6月21日前往挂钩村省璜镇佳垅村开展档案馆藏及查档方式宣传。
②已于4月19日完成查档窗口标识布置。
(3)解决群众诉求不够积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①县委办已组织值班人员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问题接待化解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梅委办发〔2020〕3号),进一步明确接访流程和责任分工;已建立群众信访、诉求工作台账,2023年以来收到群众来信5封,已按要求第一时间转主管单位办理,督促其落实并做好回访,均已办结。
②县委党史方志室已将塔庄镇林洞村列入2023年全县革命遗址修缮计划。
6.执行财经制度不够严格。财经制度落实不到位,对资金使用缺乏监督。
(1)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①已于2020年对财务人员进行调整,于2023年5月18日再次对原财务人员刘某进行谈话提醒,持续要求加强财经制度学习,目前账目会计科目使用规范、摘要准确。
②加强财务内部自查,并与县国库中心核对,确保每年账目清晰准确。经核查校对,2018年银行存款科目年初数、年末数经过核查及账务处理已与国库中心数据一致。
(2)部分往来款长期挂账。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尚未完成整改
①已对往年账目进行自查,要求财务人员抓紧梳理,并于六个月内理清账目,溯源挂账原因。同时,加强与县财政局的沟通,解决2019年—2022年连续四年有应收款25万元、2018年—2022年连续五年有应付款16.4万元的挂账问题。
②已联系县法院复印预付台山宾馆追讨租金诉讼费3.6万元的原发票,并于2023年1月进行账务冲账处理;财务人员已加强财经制度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并定期开展内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3)上缴停车费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2023年5月起县“三中心”地下车库收取的停车费已按月上缴、一月一清。根据县长批示件(〔2023〕非财第179号)精神,县“三中心”地下车库已于2023年6月移交至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
7.资产管理有待加强。公车、公房管理不够严,固定资产处置不到位。
(1)公车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①对公务车维修、保险未录入福建省公务用车信息综合管理系统的6个单位,已于2022年12月14日发送整改通知函,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②车辆维修方面,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大额维修(3500元及以上)已实行平台多家报价制度。
③2019年—2021年报销洗车费系执行2018年签订的全县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和保养项目合同(该合同约定半价洗车)。新一轮定点维修招标项目即“2021—2024年度闽清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含轮胎)和保养项目”,已将提供免费洗车列入招标文件中,不再产生洗车费用。
(2)部分不动产备案登记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机关中心已于5月29日将(榕政办〔2022〕114号)文件转发全县各单位,并将8家县直单位相关情况报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待其研究解决方案后办理权属备案。同时,我中心加强事项跟踪,梳理全县办公用房和土地等不动产权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应收尽收、应登尽登。
(3)固定资产管理存有漏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①已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采购、领用登记等手续,完善了财务登记制度,确保固定资产规范管理。
②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及时处置已达报废年限且处于闲置的车辆。目前,6部车报废处置,2部车公开拍卖。闽A039KN、闽A379KM、闽A615KN、闽A098KN、闽A229KM报废处置,于2023年4月24日注销;闽A865KL报废处置,于2023年4月26日注销;闽A015KP、闽A058KP委托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挂牌转让,于2023年6月13日成交。
8.工程项目规范化建设不力。机关事务中心实施部分项目不规范,内业存在较多问题。
(1)招标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尚未完成整改
①已组织业务人员于5月31日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充分认识招投标过程中各节点、元素的重要性,并将该条例内容落实到项目中。
②分管领导与项目实施相关人员进行廉政约谈提醒2次,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做到警钟长鸣。
(2)部分项目验收缺失、结算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①加强工程管理方面的学习,严格落实“五方验收”(建设单位、勘察单位(如有)、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到各参建单位均参与验收,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规范要求。
②2019年以前造价在1万元以下的零星修缮工程只进行现场签证,故未办理项目验收单,已按要求在新建工程中落实好验收制度,各项目均应提交验收单并及时归档。
③县三中心综合楼十一、十二层装修工程因施工方工程材料不完整,部分材料一直未提供,故2019年3月才结算送审,已加强对参建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在项目完工后加快提交内业资料的速度,并在收齐相关材料后即刻送财审结算。
(3)归档资料不完整。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已第一时间要求相关部门对已完工验收项目进行内业资料检查,认真梳理、查缺补漏,及时补齐相关材料;对无法由参建单位后期补齐的资料(如开工报告、施工材料进场报验资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已组织项目经办人员认真学习了有关内业资料归档程序和内容,进一步增强归档意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避免今后出现同类错误。目前,在建项目内业资料规范完善。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9.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到位。领导班子发挥核心作用不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有差距。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①县委办已将党建工作部署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并于5月22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
②机关中心已将党建工作部署列入班子重要议事议程,并于5月30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建工作。
(2)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①机关中心已于5月9日修改完善了《县机关事务中心“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制度》,并贯彻执行;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组织了集中学习,提高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的水平,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的基本程序和规则,会议记录合规、清晰、严谨,2022年起主任办公会议研究事项均有表态环节,对涉及“三重一大”工作内容均已按规定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并邀请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指导监督。
②县委党史方志室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及时召开室务会研究重大事项,如2023年的《县情手册》《闽清年鉴》等出版问题已严格按照规范做好室务会议研究相关程序,并邀请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指导监督。
(3)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尚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①强化日常监督,在日常工作中将廉政谈话作为落实党内监督的重要抓手来抓好抓实。对县委办、县委史志室新提拔和新晋升职级的六名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进一步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敲响党员干部廉洁履职警钟,督促其扣好履新的“第一粒扣子”;针对此次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县委办相关分管及科室认真查找不足,及时整改,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强化政治担当,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②多形式开展廉洁宣传教育。在督促县委办、县委史志室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常态化加强廉政建设的同时,坚持常年不定时和紧盯重大节假日发送廉政信息,通过会议、微信群,不定期通报上级有关部门曝光的和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规违法典型案例。上半年,共自行编辑廉政提醒短信2条,转发违法违纪典型案例通报12条75起;再次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中央及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激浊扬清》;组织到我县农村基层党廉政教育基地典利厝参观、上《民法典》课等。通过加强廉政宣传,提醒党员干部严守廉洁底线,做到警钟长鸣。
10.抓党建引领不够有力。
领导班子抓党建工作不够,党建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①2023年起,县委办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本已由正式党员负责记录,并以“六个一”制度为抓手,规范开展组织生活,党建氛围进一步加强。
②档案馆已于5月9日、6月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暂行条例》。
③机关中心于5月10日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暂行条例》等党规,严格落实支部换届选举制度,并按要求配齐了支部书记,确保党建工作正常开展;组织党务人员积极参加机关工委组织的培训活动,提高党务人员业务水平
11.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股级干部提任尚有不足,劳务派遣队伍管理不够严。
(1)股级干部调整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①县委办于7月17日组织全办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股级干部管理工作规范》。
②档案馆于5月1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股级干部管理工作规范》。
③机关中心于5月17日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股级干部管理工作规范》,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做到事前有研究、有记录,事中有材料、存档案,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职务职级晋升程序。
(2)队伍教育管理不够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①机关中心于5月10日组织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党章党规党纪,规范干部职工的行为,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底线意识”。
②于6月28日组织召开了安保工作培训会;7月14日组织召开了驾驶员行车安全培训会。今后,机关中心将加强劳派人员管理,签订试用期间用工协议,待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再与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整改和党史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
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落实巡察整改长效机制有偏差,有些问题反复出现。如,2019年巡察指出机关事务中心个别工程项目履行合同不到位,此类问题本轮巡察依然存在。如,2019年—2020年,机关事务中心实施县委宣传部办公楼简易修缮等多个项目,未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机关事务中心采购电脑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预留5%的质量保证金6842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已于2023年5月18日对原财务人员刘某进行谈话提醒,加强文件学习,规范财务制度,在今后项目中依法依规收取、预留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四组巡察县委办(含机关事务中心、档案馆、党史方志室)期间,未向县委办、机关事务中心、档案馆、党史方志室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部分往来款长期挂账。已组织财务人员对往年账目进行自查,因时间跨度久、人手不够,导致溯源效率低。机关中心已加强人手,抓紧梳理,力争六个月内理清账目,溯源挂账原因,积极解决2019年—2022年连续四年有应收款25万元、2018年—2022年连续五年有应付款16.4万元的挂账问题。已通过联系县法院复印预付台山宾馆追讨租金诉讼费3.6万元的原发票,于2023年1月进行账务冲账处理。已加强财务人员关于财经制度等专业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并定期开展内部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前
2.关于档案管理业务不规范的问题。因目前闽清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未完成财审,闽江防洪工程梅溪段整治项目尚未完工,需待以上项目竣工、完成财审后开展档案业务指导,督促未进馆项目加快档案移交进度,严格按照规范开展档案整理和数字化扫描。7月19日至20日已组织档案局、馆干部参加档案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待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后报县司法局申领执法证。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前
3.关于推动革命遗址开发保护利用不够的问题。最近几年财政都拨付一部分资金用于遗址修缮。2023年县财政的资金还未下拨,待资金指标下达后,在下庄、际上、林洞等老区村开展革命遗址修复。接下来将加大对革命遗址的调研,做好革命遗址的开发保护利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前
4.关于招标程序不规范。一是已组织业务人员于5月31日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充分认识招投标过程中各节点、元素的重要性,并将该条例内容落实到项目中;二是分管领导与项目实施相关人员进行廉政约谈提醒2次,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做到警钟长鸣;三是将加强内页归档人员培训,进一步增强归档意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2332108;通信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电子邮箱mqxwbdqk@163.com。
中共闽清县委办公室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