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闽清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3-04-07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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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7月29日至9月2日,县委巡察三组对中共闽清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12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局党组聚焦突出问题,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县委巡察三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全面深入抓好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

  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全局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党组班子认真对标对表反馈问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查找自身问题,坚决扛起整改责任。收到巡察反馈后,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履行主体责任,全力抓好整改

  坚持问题导向,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压实责任。坚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针对反馈的39个问题,逐条梳理,提出70项整改措施。坚持对账销号、立行立改,做到问题分明、要求分明、牵头领导分明、责任人分明,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位。

  (三)聚焦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

  着力建章立制,针对薄弱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纠建并举,建立健全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已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共11个。注重把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通过整改深化认识,政治立场更加坚定,纪律规矩更加严明,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局党组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主动性不强。

  (1)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政策引领。已制定出台《闽清县贯彻落实“榕升计划”推动规上工业企业倍增行动方案》《闽清县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实施方案》,助力我县企业经济发展。二是广泛宣传指导。深入乡镇、企业做好相关政策解读,积极对接上级,争取省市资金扶持,利用微信群、“政企直通车”等途径进行宣传,扩大政策知晓率。已指导中建科技、瑞闽通达、拓优陶瓷等3家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企业认定。三是加强跟踪服务。积极引导企业进行相关项目申报,指导大莲电瓷、福建双棱竹业申报市企业技术中心,福建礼恩科技申报福建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支持参与目录,推荐福建奥博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申报市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以上项目目前均已通过上级审核。已参照绿色工厂申报要求,指导中建科技、礼恩科技企业查缺补漏,完善申报材料。

  (2)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已对《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党的二十大等内容开展专题学习,并通过集中研讨,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结合工信局具体实际,对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提炼,并总结创新工作举措。三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已更新《闽清县工信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并严格落实;按照对外信息发布“三审制”要求,已重新制定《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审批单》并已启用,确保信息发布的严格规范。

  (3)保密工作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脱密管理。已对调离本单位的涉密人员开展离职离岗保密提醒谈话并组织签订离职离岗保密承诺书。二是完善会议记录。党组、局务等会议记录本已从活页夹记录本改为使用规范记录本,避免增删、泄密风险。

  2.关于“党组履行职能责任不到位”问题

  面对我县工业产业体量偏小、层次不高、结构不完整等问题,强调我县工业经济基础薄弱等客观原因较多,缺少深入思考和创新思维。

  (1)多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不理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大外资招商力度。2022年全年实际利用外资到资580万美元,完成年目标任务102.65%。二是强化部门沟通对接。进一步与发改、统计、税务及各乡镇沟通对接,每月组织各乡镇分管召开会议,跟踪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企业预申报情况,2022年12月至今,已召开会议8场。三是强化政策宣传服务。利用下乡走访企业时机宣传扶持政策、了解协调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各类困难问题。

  (2)产业发展总体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成立6支企业入库服务小分队,积极走访企业,针对性开展企业注册、培育及入库指导,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提升入库纳统服务的主动性和精准性。二是配合县招商办、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共同跟踪跟进项目,做好服务。目前已有上市公司东方雨虹等优质企业落地闽清。

  (3)技改项目推动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2年已推荐5家申报市级工业企业技改补助、1家申报省级工业企业技改补助、2家申报福州市企业技术中心。已兑现2022年省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资金132万元(惠及企业1家)、2022年福州市企业技术中心奖励资金60万元(惠及企业2家)、2022年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114万元(惠及企业4家)。

  (4)引导企业创业创新发力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走访企业,鼓励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创新业务及多元化经营。二是已出台关于促进商贸服务业稳增长相关政策,吸引平台企业入驻闽清,扶持平台企业在闽清发展。三是推荐福建奥博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申报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目前已通过上级审核。

  3.关于“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有差距”问题

  局党组在深化“放管服”、国企改革等方面落实不到位,对国有资产管理的关键性认识不足。

  (1)福建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水平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每季度开展一到两次业务多样化培训,围绕数据报送一般流程、操作指引和动态管理。2022年12月行政处罚行为已全部完成录入。二是加强建章立制。明确监管事项清单管理,将监管事项录入进行精细化梳理,已制定清单分解各相关科室,持续更新“互联网+监管”系统行为数据。三是强化工作实效。每月至少报送一次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监管数据,确保做到及时、准确、完整,优化提升各项数据监管指标。

  (2)对营运公司监管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制定出改制后县国有工业资产营运公司章程并经法律顾问把关审核。二是已聘请世纪青商(福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国有工业资产营运公司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已对错账进行更正和账务调整。

  (3)对停业停产等非正常经营国有企业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按要求进行账务处理。2022年9月已补记应收账款闽清宇龙公司应交县一瓷租赁费、设备赔偿费,调整年度损益科目,并向税务部门申报税费。二是严格执行相关财经制度。加强财务管理,2022年已组织人员对县一瓷财务进行检查核对。

  4.关于“行政监管水平有待提升”问题

  对能耗“双控”工作重视不够,行政执法水平不高。

  (1)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监督缺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人员配备。县菜篮子工程服务中心3名事业人员转岗至县节能监测中心已到岗,面向社会招考2名县节能监测中心事业编工作人员,目前已到位。二是强化节能整改。根据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2022年12月份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数据质量情况的通报》,我县已安装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的企业中未发现数据异常和数据质量存在问题的企业。下一阶段,将持续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重点用能单位和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按要求做好接入端系统的运维工作。

  (2)“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开展不务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规范“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程序,先下发抽查通知后开展检查。2022年12月以来开展的2个事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均严格按程序进行。二是加强局内部科室配合,已更新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三是加强检查人员业务培训,目前已对业务人员开展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学习培训3场,并根据审查公示要求对公示结果指定专人录入。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四风整治还不够到位”问题

  落实“三提三效”行动不够坚决,干部的担当意识、创新本领、服务能力和新时代经济发展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

  (1)工作不重实效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对建陶产业转型升级方案工作任务目标及时限案作进一步细化,并下发各责任单位,定期跟踪进展情况。二是按照2021年《关于实施新型建材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方案》的要求,建立“月度通报”工作机制和制定产业链督促激励工作机制,完善《闽清县实施新型建材产业链2022-2023年行动方案》并上报产业链链长。三是《闽清县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经过多轮修正,已提请县政府研究。

  (2)工作未能有效衔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物资供应规范化建设。完善物资供应协议,支前办与相关企业签订新的物资供应协议已全部在2022年8月完成签订。每半年开展一次支前工作自查自纠,规范物资供应建设。二是强化工作衔接。把握支前工作时间节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在节点内完成工作接洽,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注重“传帮带”业务培养,认真做好省、市支前办及县国动委交办的各项支前拥军工作任务。

  (3)工作存在推诿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1年县政府下达工信局公共充电桩建设任务26个,县资规局在体育中心停车场建设10个,差任务16个,2021年12月工信局已向县政府呈报由县城投公司投资建设公共充电桩。2022年已由县发改局直接对接市发改委充电桩任务。

  2.关于“服务发展理念树得不牢”问题

  服务企业主动性有待提升,接受群众监督意识不强。

  (1)政务服务运行不畅。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2年12月已制定行政审批服务信用承诺书、行政审批服务一次性告知单,进一步完善审批制度。

  (2)服务实体经济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积极配合县金融办做好纾困贷宣传工作,指导企业通过金服云平台申请纾困贷。目前已兑现2022年省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资金132万元(惠及企业1家)、2022年福州市企业技术中心奖励资金60万元(惠及企业2家)、2022年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114万元(惠及企业4家)。

  (3)接受群众监督理念不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民主评议、年度党建计划、困难党员补助已制定党务公开目录,指定专人负责党务公开工作,每季度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3.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财务管理较为粗放,资金使用监管责任落实不够。

  (1)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已自2022年12月起将代收代付的水费入账核算。二是2022年12月起已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课程;同时,已安排财务人员于2023年2月、3月前往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学习相关业务;目前正在认真梳理2018年末账务数,已完成《2018年至2019年度衔接表》(初稿)。

  (2)往来款长期挂账。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县国有工业资产营运公司已聘请世纪青商(福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错账进行更正和账务调整等。县工信局已对接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事宜进一步磋商。

  (3)专项资金动态跟踪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2022年12月14日,工信局行文发各乡镇要求核查2018-2020年度服务业稳增长奖励资金报付情况,要求12月25日前将核查情况及需退回的无法拨付奖励资金等书面反馈给县工信局。截至2023年2月8日,仅桔林、上莲、省璜、东桥、雄江、下祝已正式行文回复,期间工信局多次通过微信、电话提醒。2023年2月24日,工信局再次行文要求落实2018-2020年度服务业稳增长奖励资金拨付情况,并附2018-2020年资金兑现明细反馈表。截至2023年3月8日,16个乡镇均已反馈2018-2020年资金兑现明细表,除云龙、坂东、塔庄、雄江、下祝等5个乡镇表示未兑现的奖励资金将根据自身财力情况在2023年内适时退还外,其他奖励资金均已兑现。二是2023年正在兑现的“2022年省级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021年度内贸流通统计监测样本企业信息采集费”等均直接拨至企业,不再通过乡镇转拨。

  4.关于“资产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局党组对资产运营管理不善,资产使用效益不高。

  (1)农贸市场监管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塔庄农贸市场存在问题,工信局经与塔庄镇沟通协调,已将市场周边影响市容市貌的围挡墙、大排档拆除,新建、维修部分摊位。塔庄镇人民政府日常加大对农贸市场周边乱摆摊设点整治,并加强卫生保洁。塔庄镇己与工信局沟通达成一致,从长远角度考虑,拟将塔庄农贸市场资产划拨塔庄镇人民政府,由塔庄镇对其进行农改超后招租,从根本上解决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乱摆摊设点的问题,现正拟提请县政府研究。二是针对池园农贸市场没有及时招投标的问题,今后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规范工作流程。针对部分场所存在转租问题已于2022年12月30日整改完成。

  (2)固定资产长期闲置。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经多次对接,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和县城投集团建议工信局按〔2022〕389号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待县国有闲置房产盘活相关细则出台后指导工信局。

  (3)捐赠资产未入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于2022年12月对2020年7月阿里巴巴闽清县农村淘宝服务中心捐赠的一批培训桌椅进行入账(2022年12月68号凭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局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民主集中制执行有偏差。

  (1)党组议事不严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建章立制,已重新制定工信局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并严格遵守。上会前提前进行沟通酝酿,并严禁临时增加“三重一大”会议议题。二是严格按制度议事,已将局务会议和党组会议分别召开,非党组成员不参加党组议题表决。

  (2)重大事项未研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明确重大事项均需上会集体研究,目前,2022年局领导分工调整、推荐乡村振兴先进个人、推荐股级干部等均有上会研究。

  (3)党组决议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己于2022年8月20日再次落实整体房屋清空,并改用长铁条挂锁进行加固封闭,同时张贴封条。已追讨2021年1月-2022年8月被占用期间赔偿金2000元。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局党组推进党建工作力度不够,对党建基本制度落实指导不到位。

  (1)组织生活会开展不严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肃组织生活会纪律,会前做好充分准备,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会上深入开展自我剖析,坦诚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查找问题,真正让组织生活会达到“红脸出汗”“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二是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已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已按照组织生活会要求对班子提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列出整改清单,每个党员均已形成个人问题清单和剖析材料。

  (3)开展谈心谈话走过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认真开展谈心谈话。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已督促招商党支部及局下属各支部在组织生活会前要进行谈心谈话,支部书记与支委之间、支委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认真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全覆盖。

  (4)发展党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各支部研究后报党总支讨论研究,严格按时间节点,不得随意提早或延迟研究,总支部委员会指定专人做好记录,总支部书记审核后,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党组织备案、研究或预审。

  3.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还需加强”问题

  局党组对选人用人工作不够重视,干部队伍建设缺乏统筹谋划,人员管理宽松软。

  (1)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严格规范股级干部管理,从推荐到任用严格按照组织部《股级干部管理规定》做好相关程序,按流程向局党组汇报并上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

  (2)人员日常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条例,对已提任干部及调离人员及时免去相关职务,并充分考虑人员接续安排。明确派遣人员招收条件要求,强化考生信息审核,对招收劳务派遣人员相关材料进行“三审”,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确保招收人员与招聘公告要求相符。

  (3)临时用工管理松散。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蔬菜安全管理员聘用合同签订滞后问题,2023年蔬菜安全管理员聘用合同已于2022年12月份签订。二是针对2名蔬菜安全管理员未纳入“福州市菜篮子系统”的问题,已现场整改。三是针对梅溪管理员未对上市蔬菜每周抽检未达到三次,仍推荐2021年度市级优秀蔬菜管理员问题,已督促检查相关乡镇基地生产情况和蔬菜检测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导。2022年12月已与市局沟通,了解考核方案。2023年1月、2月已现场查看相关乡镇,了解蔬菜管理员的工作表现等,今后严格按照市局标准抓好评比。

  4.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局党组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实,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

  (1)“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局党组书记2022年已召开2次专题会议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半年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2)“一岗双责”未落到实处。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工信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按人落实目标责,并结合岗位工作特点填写《个人岗位廉政风险识别和自我防控表》《科室业务工作廉政风险识别和防控表》,切实分析廉政风险点,明确防控措施。持续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局领导在重要时节、重点风险岗位对干部开展廉政谈话提醒,2022年共开展廉政谈话11次,党风廉政专题会议2次,廉洁过中秋主题活动1次。二是县市场服务中心公章已于2022年8月送交封存,今后将加强对公章使用的管理,防范已作废公章滥用、丢失风险。

  5.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监督意识,主动参加党组、局务及相关专题会议。巡察后对巡察整改问题进行积极指导,帮助分析解决问题。同时,对于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整改和党史学习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1.关于“对巡察整改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提高巡察整改重视。局领导班子于12月12日、13日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召开巡察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制定整改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将整改措施清单呈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巡察组、纪检室审阅。二是严肃整改专题民主会。班子及个人认真对照巡察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2月1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及个人对照巡察问题深入剖析,对具体整改措施再细化落实。三是强化巡察整改落实跟踪。定期听取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跟踪推进整改进展,2月7日汇总收集各责任人整改落实情况;2月27日召开会议,持续跟踪落实进展情况,听取整改过程存在的困难和问题;3月3日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到位。

  2.关于“整改任务未完全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经多次动员,钱红英已初步同意搬离,目前正在积极沟通协调搬离事宜。

  3.关于“整改成果未巩固拓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局财务人员每月梳理资金执行情况,每月提醒各相关科室及时安排资金支出,督促各相关科室尽快将各项资金拨付到位。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三组巡察中共闽清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期间,无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会计基础工作薄弱。2019年财政拨款期初结转余额比2018年期末余额少,未进行调整明细分析。

  因原财务人员离职,现暂由办公室人员兼任。已安排财务人员前往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学习相关业务,正在认真梳理2018年末账务数,已完成《2018年至2019年度衔接表》(初稿)。

  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

  2.往来款长期挂账。账期三年以上的债权债务未及时清查。

  因原财务人员离职,现处于新旧财务交接期间。聘请第三方进行专项审计后,相关会计师事务所需对往来账款进行逐笔理清形成原因,并对无法收回的坏账逐笔做出合理判断,提供核销依据,因此出具专项审计报告需要时间较长。目前县工信局已对接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展开工作。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0日

  3.专项资金动态跟踪机制不健全。2020-2021年县工信局通过乡镇转拨企业补助及奖励资金,截至2022年7月仍有池园、下祝等9个乡镇未拨付给企业。

  在专项资金动态跟踪方面,县工信局已按有关工作要求发文督促各乡镇对于资金兑付情况进行核查,并多次通过微信、电话督促有关乡镇及时兑付或退回相应资金,除云龙、坂东、塔庄、雄江、下祝等5个乡镇表示将退回部分资金,但因乡镇自身财力有限计划在2023年内适时退还外,其余各乡镇均反馈已将资金兑付到位。

  完成时限:2023年9月30日

  4.工信局宿舍楼共有8户住户,其中1户不属于工信局干部职工仍未按照要求及时清退。

  我局多次沟通动员,钱红英已初步同意搬离。因钱红英反映其乡下住房破旧无法住人,需要基础装修后满足基本居住条件,再行搬离。

  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2332162;通信地址:闽清县梅溪镇梅城大街82号;电子邮箱mqjmj2162@163.com。

  

中共闽清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