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召开《闽清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3-03-13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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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及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部署,我县开展了《闽清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目前《规划》已形成阶段性成果。为完善成果,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有关规定,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13日(星期四)下午15:00 

  2.地点: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楼会议室 

  三、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控制在10-15人以内,在闽清县内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关心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从事规划工作的单位、个人、社会组织、专家学者均可报名参加。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3月28日。 

  2.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一人一表,并附报名人员身份证扫描件。 

  3.报名人员将《听证会报名信息表》发送至邮箱:x451314336@163.com。 

  五、听证须知 

  1.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迟到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不得进入会场。 

  2.听证会议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3.听证会议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4.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严禁在会场无理取闹、大声喧哗。 

  5.听证会代表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6.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7.本次听证会的相关事宜,可以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591-22321189。 

  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15980223892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信息表》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