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闽清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 2023-02-20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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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5月23日至6月24日,县委巡察组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8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出台了《县委巡察巡察县住建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刘子文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其他副科级领导和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整改办),主任由局机关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黄凌兼任,各分管领导、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根据巡察情况反馈整改意见各负其责,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4次、干部职工会议1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1日,巡察反馈问题已逐项整改落实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1政治理论学习时效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①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年初我局制定了《2022年住建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党组中心组坚持每个月集中学习一次,每年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4次,今年以来,党组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11次,集中学习研讨3次,同时结合工作例会开展理论学习。

②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8月1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年-2035年)》。

2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健全管理制度,已制定《闽清县建筑垃圾专项整治方案》《闽清县建筑垃圾精细化管理工作细则》;并完善《闽清县建筑垃圾消纳导则》和《闽清县建筑垃圾消纳点审批流程》;二是加大巡查力度,建立“一企一档”管理机制,对中心城区工地每周至少开展两次巡查指导,并建立健全巡查工作台账,强化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和乡镇建筑垃圾工作指导;三是强化源头治理。强化在建建筑工地日常监管,对进出施工工地的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落实的施工工地责令其整改到位;强化落实工地建设洗车台、出入口路面硬化、出入车辆净车出场、建筑垃圾密闭运输等举措,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严肃查处。7月份以来,县城管大队共出动巡查人员130余人次,走访在建工地35家次、建筑垃圾运输企业1家,罚款2起,均已整改到位;四是强化宣传指导,指导福建长城渣土运输公司完成14部渣土运输车辆右侧盲区监控系统的安装工作,常态化开展建筑垃圾法律法规宣传入工地、进企业。

3)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知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①一是定期分析研判我局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正确判断住建领域意识形态的趋势走向,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于7月26日局党组召开了住建系统意识形态半年工作分析会。二是班子成员将严格按照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述责述廉重要内容。

②一是10月25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提高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针对烂尾楼、工程质量、拖欠工程款矛盾突出性问题制定了意识形态风险防控方案,强化对重点领域网络舆情的引导和管控。

2.关于党组履行职责不够有力的问题

1对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监管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①目前办理施工许可的在建项目33个,我局按照随机抽查比例5%,于9月26日、28日抽查了2个在建项目,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②“闽清县坂东镇重点项目拆迁安置房项目”已按规定配足3个安全员,弘玖商业设备生产项目已补充完善维权告示牌信息。

③闽清县公共卫生应急服务中心(一期)项目目前已整改,10月18日我局再次发函督促闽清县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坂东镇人民政府两个建设单位落实整改。由于闽清县总部经济大楼是县政府和永泰建筑总公司合作开发的项目,因客观因素,目前正在办理解约,导致短期内无法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坂东镇人民政府已确定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的机构,近期内将办理完成并上传平台。

④闽清延帅年产600万件金属工艺品项目已经预验收。闽清雅中瓷业精密特种陶瓷项目共6个,其中4个项目已经竣工,另外2个项目均已纳入实名制管理,今后我局结合实名制管理平台进一步强化在建项目的实时监管。

2)房屋结构安全整治“回头看”工作开展不扎实,对隐患跟踪处置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坂东镇敬老院已于7月8日将全部人员转移,房屋已拉好警戒线并停止经营,进行封存处理。后续将持续对坂东镇敬老院房屋开展常态化巡查,防止人员回流,确保管控到位。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县经营性自建房开展“回头看”工作,暂未发现隐患房屋。

3)路灯维护管养存在漏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建立巡查制度,并要求中标单位按照制度要求对装饰灯进行日常巡查,对所有的路灯和装饰灯及时进行检修和更换,确保路灯完好及正常运行。

二是加强监管,按照《道路照明维护考核检查表及奖惩措施》每月对路灯维护单位进行考核,严格落实。

4)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方面未尽督导职责

整改落实情况:已落实每月对乡镇垃圾分类开展监督、检查和通报,督促乡镇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同时今年全面推进雄江镇作为农村垃圾分类示范乡镇。

5)古厝活化利用示范引领作用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于8月底向省市申报第六批国家传统村落,分别是梅溪镇樟洋村、省璜镇王洋村、上莲乡上丰村、下祝乡洋头村、云龙乡际上村、后垅村等6个村庄,以申报国家级传统村落为契机,提高我县古厝知名度。

二是已草拟《古厝保护修缮奖补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待上报县政府研究后实施。

三是寻求多方面活化利用古厝,将良寨村12号古民居改造为民宿手工坊、良寨村9号古民居活化为餐厅,通过培育古厝精品,引领全县古厝利用工作深入开展。

6)内河水系统综合治理排查工作滞后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县排水管网96公里已全部完成普查,其中55公里采用的是CCTV探测,其它管网因管径太小采用人工排查。

二是建立数据档案,已于2022年7月将普查数据及时录入闽清县城区地下管线综合系统数据库,进一步强化管理。

3.关于风险防范意识不够的问题

1)对物业纠纷处置不够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①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梳理2020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12345投诉突出的问题,采取不定期抽查检查物业企业的工作方式,着力解决物业企业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切实提高物业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②9月16日召集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公共收益等业务专项培训,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水平。同时调整物业管理科室工作人员,对全县物业服务企业公共收益开展常态化抽查检查,以规范公共收益处置。2022年持续开展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工作,抽查13个物业服务小区,发现存在问题1个,已责令整改到位。

③对群众多次反映的瑞丰佳园小区的问题,我局已发函小区所在乡镇要求督促该小区尽快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同时我局也将配合小区所在乡镇做好业务监督指导工作,更好的规范小区物业服务行为。

2)燃气市场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严格瓶装液化气市场管理,推进安全装置加装,规范管道燃气经营,提升燃气设施建设运行水平。目前友富公司、蓝山公司下属供应站点已完成防泄漏报警器整改工作,已要求燃气经营企业进一步落实对用户实名制登记。今后将继续加大对全县燃气市场安全隐患整治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抓好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同时加大燃气安全宣传,科普教育,提高居民安全用气意识。

3)法纪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已深刻认识到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并且已召集公园管理人员及第三方管理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以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作风建设不严不实的问题

1漠视群众诉求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3月26日,县委组织部已约谈原城管大队长和中队长,并分别出具了诫勉书;3月31日,县效能办对城管大队长作出通报批评1次的效能问责处理。全局上下认真吸取教训,并认真梳理抓好整改,确保在今后工作中能够履职尽责,耐心回应群众诉求,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一是多次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转变工作作风和业务知识等学习,增强干部职工履职能力和服务成效;二是每周整理12345诉求清单,并建立重复件预警制度,强化重要诉求件督办销号工作。

②2021年11月17日实验小学减速带已消除完成,今后将继续加强我县市政道路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积极排查整治市政设施安全隐患,发现违规一处拆除一处,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明显提升。

2)项目推进缓慢

整改落实情况①闽清县凤凰湾排洪抢险工程已于2021年1月15日完工,10月10日局党组对该项目经办人员进行约谈,要求今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分析研判,严格把控项目建设工期,做到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同时责成其做检讨说明,并取消今年评先评优资格。

②目前焚烧发电厂项目已完成建设投产使用,10月10日局党组对洁源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在后续工程项目管理中强化监管,同时责成其做检讨说明,并取消今年评先评优资格。

在今后项目建设中要举一反三,针对重难点项目要组建项目建设推进专班,强化服务保障,抓好项目协调调度,努力破解难题、堵点,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3)工作开展流于形式

整改落实情况①我局已于9月27日对双随机“一单两库”名录进行梳理调整,对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物业服务企业名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单进行更新,在今后工作中,要求工作人员加强对文稿内容准确性、完整性的审核,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②已加强对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的督导,对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加强责任心教育,要求严格履行岗位职责;③已多次组织城管队员和保安人员进行城市管理业务、文明执法等培训,切实加强一线人员履职能力,并要求各中队在每月开展保安公司考评工作时要严格对照考评标准,根据当月实际情况进行评分,同时对三中队中队长进行了批评教育。

4)行政执法不严谨

整改落实情况:已对招标办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今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升执法过程的严密性。同时积极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强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学习,做到知法守法、执法必严。

2.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

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缺乏长期抓、经常抓的意识举措

整改落实情况洁源公司财务已梳理好相关职工需退回2017年至2021年发放的元旦、环卫节等节日补贴清单,已于11月1日退回洁源公司账户,违规报销个人承担的培训费事宜也责令该职工已于11月7日退回洁源公司账户,追回资金2.4035万元。今后将加强对下属企业的财务监督管理,不定期对下属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同时加强财务人员能力培训,切实增强财经法纪意识。

3.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

1遵守财经纪律、财务管理规定不到位,执行中还出现不合规的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①局党组责令县洁源公司后续餐补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补助。

②加强对洁源公司运营管理监管,督促洁源公司后期采取劳务外包形式将保洁、管理、养护等服务外包,规范管理。

③局党组已责成洁源公司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扣除一个月绩效工资。后续将加强财务监管,确保财务开支合法合规。

④县环卫所2021年重阳节慰问费现已补签书面材料。后续我局将加强下属单位财务监督管理,确保财务支出合法合规。

4.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1)没有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固定资产采购、登记、交接等工作,存在流失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①县洁源公司已于10月21日将购买的文件柜、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办公桌椅全部列入固定资产科目,局党组已约谈县洁源公司相关人员,责成强化资产管理,做到账、物相符。

②县环卫所已将该笔记本电脑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后续我局将加强对下属单位办公采购监管,严格落实办公设备购置标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实的问题

1关于责任不够明确,“一把手”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对全面从严治党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一是年初制定了2022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定期走访检查各支部工作,推动党建工作开展;二是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工作,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3月4日我局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专题会议,总结了2021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并对2022年党风廉政工作进行部署;9月5日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半年分析会。三是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月7日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总结了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并对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部署;7月26日召开2022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分析会。

(2)党组议事规则不清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梳理党组会议事规则,并于10月17日通过党组会研究,于10月20日印发了《县住建局党组会议制度》;二是已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将干部提拔、发展党员、年度考核等事项,列入党组会研究,由党组成员讨论表决。

3)压力传导不到位,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督促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党员干部教育,增强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9月22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树牢廉政意识,切实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筑牢防线;二是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在重要节日、节点,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强化干部职工廉洁意识;三是坚持抓早抓小,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处理,今年以来开展谈话6次。

4)对下属单位与企业监管缺位。

整改落实情况:①我局正在对洁源公司董事、监事更换人员进行研究,拟于近期上报县政府研究审批,后期公司各项运营管理决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研究决定。

②已将该名保安开除,后期将加强对下属单位与企业的监督监管,特别是在招收人员、财务等方面强化审核监管,确保业务正常有序开展。

2.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水平还有待提升的问题

1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各支部书记要勤抓常查严管,持续传导压力,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10月19日局机关党委书记带队走访各支部,并进行党建指导、考核工作,责成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局机关党委于10月20日制定了党建考核制度、党内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强化对下属支部的管理。

②把述职评议考核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制度安排,作为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的重要实践形式。9月2日局机关党委书记在党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要求大家引以为戒,落实落细主体责任。

2)未坚持党委抓总,深入推动支部规范化建设

整改落实情况:①局机关党委书记带队走访了一建、二建、三建党支部,了解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的问题原因,11月3日局机关党委印发了《关于派驻一建、二建、三建等党支部党建指导员的通知》,指定3名党建指导员,分别指导下属一建、二建、三建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

②经咨询县党工委洁源公司可成立兼合式党支部,局机关党委于11月7日向党工委申请成立中共闽清县洁源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支部(兼合式)请示。

③已加强对支部书记及党建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今后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规范发展党员。

3)党建工作队伍力量薄弱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委书记通过参加上级组织书记培训及自主学习方式,学习党内相关知识及文件精神内容,增强自身党务知识;二是已更换党务人员,由党员黄言钿专职担任;三是加强业务培训,9月21日组织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并要求加强学习党建各项规章制度。

3.关于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1)专业队伍建设滞后

整改落实情况:①我局将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印发《闽清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文件精神,开展临时人员招收工作,并根据业务需求设定专业限制,以补强专业技术和执法力量。经咨询,组织部目前正在制定相关考核标准,待印发后我局认真贯彻执行。

②目前周边县区已陆续成立消防审验机构,我局于10月13日已向县委编委发文请求设立县消防工程服务中心。

2股级干部提拔程序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10月21日我局分管人事领导召集办公室工作人员对股级干部管理工作规范进行学习,今后严格按照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开展工作。

3)人员离岗未能有效衔接

整改落实情况:今后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举一反三及时做好人员离职接任程序,确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4)聚焦主责业务不够紧,日常监督深入一线监督检查次数较少

整改落实情况:①强化监督检查,入驻纪检组针对开展安全生产、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传统村落改善提升、疫情防控等专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实地督查20余次,主动约谈相关人员6人次。跟进监督“点题整治”工作,督促县住建局深化工作方案2个,出台新工作方案1个,要求按月报送“点题整治”工作情况表、“双台账”情况表,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主动约谈相关人员3人次,推动“点题整治”工作序时开展。②多形式开展廉洁警示教育。一是节日期间通过微信工作群发送廉政提醒短信5条,日常通过微信工作群发送廉政宣传相关信息16条;二是入驻纪检组组织县住建局、县城建监察大队部分干部职工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要求单位组织全体干部收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零容忍》;组织观看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馆导览视频;三是入驻纪检组为县住建局、县城建监察大队的党员干部讲授《以案为鉴知敬畏、防微杜渐守底线》专题党课;针对县城建监察大队存在职工犯罪,督促县城建监察大队开展法治教育并参加县城建监察大队法治教育课。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整改和党史学习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1.关于党组对巡察、审计等问题的整改工作站位不够高,推进不够有力,成果运用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9月8日局党组印发了《中共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调整局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对领导班子进行分工调整,进一步明确了党建分管领导。同时局党委按照年初制定的《2022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引导下属各支部认真开展学习活动。

②2022年9月要求干部职工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摸排廉政风险点,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并要求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审核签字,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共摸排梳理科室风险点106个,个人岗位风险点28个。

③10月26日重新调整局机关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机关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不定期对独立核算下属单位开展内部审计。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建筑企业工程款支付担保和劳务实名制管理监督不到位的问题。闽清县公共卫生应急服务中心(一期)项目目前已整改,10月18日我局再次发函督促闽清县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坂东镇人民政府两个建设单位落实整改。由于闽清县总部经济大楼是县政府和永泰建筑总公司合作开发的项目,因客观因素,目前正在办理解约,导致短期内无法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坂东镇人民政府已确定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的机构,近期内将办理完成并上传平台。

完成时限:20233月前

2.关于对下属单位与企业监管缺位的问题我局正在对洁源公司董事、监事更换人员进行研究,拟于近期上报县政府研究审批,后期公司各项运营管理决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研究决定。

完成时限:20233月前

3.关于洁源公司未成立党支部的问题。经咨询县党工委洁源公司可成立兼合式党支部,局机关党委于11月7日向党工委申请成立中共闽清县洁源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支部(兼合式)请示。

完成时限:20233月前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2332148;通信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106号;电子邮箱jsj22332148@126.com。

                    

   

                                                                                                                          中共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