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闽清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2-06-27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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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闽清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县委巡察三组<关于巡察中共闽清县交通运输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的通知》(梅委巡办〔2021〕6号),2021年10月19日至11月29日,县委巡察三组对中共闽清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1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4个方面14项38个问题。局党组针对反馈的38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83条,已完成31个问题的整改工作,基本完成4个问题的整改工作,3个问题尚未完成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公布如下:

  一、巡察整改工作情况

  按照巡察整改反馈的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各科室、企事业单位对巡察整改问题进行梳理形成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并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关于巡察整改工作部署的专题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1月28日印发了《关于县委巡察三组巡察中共闽清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关于县委巡察三组巡察中共闽清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实施措施》,1月28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4月13日召开落实县委巡察三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专题党组(扩大)会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期间局党组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并在3个月的整改时间内相继修订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规定》《闽清县交通运输局资金支出管理暂行办理》(注:涉及局务会议议事规则)和《中共闽清县交通运输局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约谈部分局属科室和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调整局机关及事业单位的人员岗位,完善基层党组织日常管理,加快推进部分滞后项目建设和结算审核,纠正了有误的固定资产账目,深刻剖析了巡察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产生原因,并加以严肃整改,切实完成了整改方案规定的既定要求,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完成整改

  1.2019年9月和2021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分别印发了《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查阅有关会议记录,局党组对上述两份纲要均未进行学习传达,并结合工作职责提出贯彻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①制定并印发《中共闽清县交通运输局党组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将《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和《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纳入学习计划。②2021年11月-2022年4月期间,相继传达学习《交通运输“十四五”立法规划》《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和《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并结合工作职责提出了贯彻意见。

  2.在10次专题研讨中,个别班子成员的发言材料多次照搬照抄网络文章。对征求的“上莲乡光缆等通信线路的保护及调整问题”“道路建设安全周专项工作问题”等群众意见未处理就当作已整改完毕。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①认真执行《县交通运输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已开展2次学习交流工作,杜绝照搬照抄网络文章。②经核实,我局未查找到“上莲乡光缆等通信线路的保护及调整问题”“道路建设安全周专项工作问题”等群众意见来源和办理情况。鉴此,我局已加强信息意见征求的审核及办理工作,做好全过程实施反馈信息归档,避免再次发生相关情况。

  3.个别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等同于内部思想政治管理工作,未阐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①已落实2022年度述责述廉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其重要内容。②已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中共闽清县交通运输局党组2022年第1次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中共闽清县交通运输局党组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方案》。

  4.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措施有待进一步规范。如《局党组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中存在“科学发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和‘两个维护’等不当表述。”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①纠正了《局党组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的不当表述,并重新存档。②严格落实《中共闽清县交通运输局党组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方案》的把关工作,避免发生不当表述的情况。

  5.存在虚报业绩现象。2020年底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是交通运输脱贫攻坚的兜底性任务,根据交通局的报告,79个边远建制村采取预约班车、周末班车等方式通行。经查,目前仅有6个边远建制村开通了定制班车,其余仍未实施。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对原业绩统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责成其向局党组进行自我检讨。

  6.实施“大交通”发展战略有差距。“十三五”规划的交通重点项目共42个(其中:公路项目39个,亮夜项目1个,公路场站2个),已建成26个,在建未完工项目12个,未开工4个。2021年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共21个,截至2021年11月,进展滞后项目5个,占全部项目的23.8%。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①我局已按照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431号的要求,梳理编制《闽清县交通建设项目攻坚清单》,并按照清单规定内容,积极推进在建、谋划、待启动等不同项目的建设工作。截止目前,在建未完工项目12个已完工6个,未开工项目4个(其中列入缓建项目2个、待启动项目1个、正在积极开展前期工作1个),正在推进项目2个。②5个进展滞后项目中,闽清县梅溪新城第二通道及接线道路工程等4个在建项目已建成通车,X123东廷线北站至东桥朱山段公路工程(A标段)已动工建设,并按序时进度稳步推进。③2022年3月,我局针对G316线K70-K80二期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和闽清县X127线省璜镇省璜至谷洋段公路改建工程等2个进展滞后项目,召开专题协调推进会,并明确复工时间、完工时间和需协调问题等事项,全力推进项目进展。

  7.开展闽江沿岸码头整治工作不力,出现反弹。如,2018年6月,因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交通局对未经审批的舜方公司码头(位于猴山取水口附近)予以强制拆除,县财政为此支付拆除费用17万元,但交通局于2019年12月又研究统一舜方公司在新民闽江大桥附近开设机制砂码头(至今仍无行政许可)。又如,2019年6月至11月期间,县政府明确要求由交通局负责牵头开展闽江沿岸码头整治工作,但交通局仅完成了违规码头整治项目的测绘和设计,对县政府会议纪要中的“强化内业资料归档整理、开展执法行动、对闽江沿线非法码头予以大力清查整顿、完成闽江沿岸码头岸线修复与功能提升工作”等工作要求均未落实到位。目前,闽江闽清段沿岸仍有正在运营的无行政许可码头9个。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①经水利、交通等多部门合力,取缔部分沿岸的临时装卸点,闽江干流(闽清段)沿线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闽江干流(闽清段)仅剩4个正在运营的临时装卸点。②我局已配合县交通指挥部完成了《闽江干流(闽清段)沿线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送审稿)》的草拟工作,但考虑到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闽清港区马坪作业区建成前,暂缓整治剩余闽江沿岸临时装卸点,避免冲击我县经济产业(特别是机制砂等矿石企业)。截止目前,闽清港区马坪作业区已进入工可审批阶段。

  8.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不严,执法合力尚未形成。如北进城路、大通道、白金工业园区周边道路经常可见车辆超限超载及道路滴洒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①我局已于3月17日开展执法大队全体成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并对执法大队责任领导进行责任风险谈话。②2022年第一季度,执法大队积极开展大通道、白金工业园区等违规行为重点发生区域管控整治工作,共组织出动执法人员1113余人次,联合公安部门23次,共查处超限运输车辆38辆次,卸载683.85吨。③执法大队已制定了《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巡查制度》和《2022年3月安全监管及执法工作计划》。

  9.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浮在面上。未按照《方案》要求对“执法不严”等方面进行深入自查自纠,仅自查出“未着制式皮鞋”等5个问题,存在避重就轻、走过场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我局已于2022年3月成立县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督查小组,并形成了《闽清县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补充清单》,均已整改完成。

  10.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消极应付、敷衍了解。2020-2021年12345投诉公交拒停拒载、态度恶劣、不能使用敬老卡等问题多达52件,交通局多次反馈的“扣除驾驶员当日绩效奖金、公交司机被约谈”等措施均未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①我局已于4月7日约谈县公交公司班子成员,并编制《闽清县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提升整治方案(送审稿)》,全面加强公共运输的服务体系建设工作。②我局核对12345反馈的措施落实情况,相关的整改材料均已补充到位。

  11.未按照《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要求在党务公开栏上公开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等内容;政务公开不及时,在县政府网站的交通局专栏中,部分板块长期未更新,最早的仍停留在2008年的公示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①我局分别于2月21日、4月18日公示我局2022年工作计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2022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②已更新交通局专栏板块。

  12.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县综合执法大队部分车辆由局机关支付;2016年8月交建公司违规为非单位车辆报销车辆保险1.15万元;京台高速办2020年6月将公车移交给县交建公司,未将加油卡(余额2454.94元)随车移交。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①已规范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部分车辆费用开支程序。②修订完善《闽清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车辆管理规定》,举一反三,加强车辆管理,加大催缴力度,于2022年2月10日已追缴违规为非单位车辆报销车辆保险费1.15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③已对接县京台高速闽清段建设指挥部,完成加油卡移交工作。

  13.公务接待不规范。2020-2021年,县汽运公司无实际业务运营,仍支付接待费7247.05元,且均未附接待公函。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已约谈县汽运公司负责人,并已追缴违规接待费7247.05元。

  14.招投标设定特定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如:2017年11月闽清县”十三五”规划交通项目分3个工程包进行公开招投,投资估算价分别为63671万元、78058万元、49092万元,招标中设定“参与闽清县‘7·9’洪灾灾后重建(分值6分)”“闽清境内有在建或已完工项目(分值4分)”,投标人中只有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家企业满足以上条件各获10分,分别中标1个工程包。又如,2017年工程监理招标共7次,福州隆通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参加投标6次、后4次全部中标(中标价分别是216万元、318万元、46万元、133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了业绩要求和财务能力要求:“近三年施工监理合同年平均不少于200万元”“具有总长8公里以上三级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等。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①我局已加强招标文件核备监管,并建立招标文件内部风险防控的工作机制。②已将招标文件监管纳入廉政风险防控排查点中。③县交建公司已建立健全管理办法,修订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招标。

  15.未按规定实施招标。如,2018年4月“十三五”规划交通部分项目的监理费中标价1372万元未进行公开招标,违规采取服务采购方式邀请招标,中标单位为福州隆通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又如,2018年8月由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标的“四好农村公路”项目,未按照发改局要求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未进行预算审核,直接以投资匡算价3.5亿元进行招标,建设内容仅体现道路条数、道路总长,无具体工程量。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①县交建公司已针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并严格按照《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项目招标和采购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会议议题和文件事前合法性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其他招标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监理招标工作。②规范项目前期报批工作,加强招标文件审查小组成员业务培训,摸排部门及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并已根据风险等级,制定对应防控措施。③所有公开的工程、监理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县交建公司招标文件审查小组都会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并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县司法、发改部门审查。通过后报经县政府会议研究,并结合财政预算审核结果开展招标工作。

  16.工程招标程序不规范。2016年11月“闽清G316线K70-80路段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招标控制价2.4亿元未经财政审核且只附初设图纸,中标价为2.04亿元,中标单位(中北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交建公司事后提供的施工图纸,发现工程量发生变化,引发中标单位对工程价款产生3450万元的争议,经仲裁,施工合同中的“合同单价”条款被撤销,至今无法确定增加的具体工程量,也未明确具体合同价款计算方式。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①对所有公开的工程、监理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县交建公司招标文件审查小组进行集体讨论研究,经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县司法、发改部门审查。通过后报经县政府会议研究,并结合财政预算审核结果开展招标工作。②县交建公司已全面加强项目计价管理,深入施工一线核实工程量完成情况,实事求是进行工程量计价审核,对仲裁产生的问题由法律顾问进行全过程法律指导。

  17.企业亏损严重。交建公司2021年8月账面亏损184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营管理不善、人员经费支出占比大),加上被公司使用的违约处罚收入772万元,企业亏损累计已达956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县交建公司已初步梳理亏损原因,并根据闽清县财政局下发的《关于规范政府建设项目管理费核定标准的通知》(梅财企〔2018〕181号)精神,于2021年12月提取建设项目管理费95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扣减违约处罚收入即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罚款收入782.87万元后,账面累计亏损259.87万元。交建公司后续将严格控制日常管理费用开支,加强项目管理,推进项目进度,及时提取建设项目管理费弥补日常经营亏损。

  18.子公司运营管理不善,县宏诚公司自2018年成立至今仍未取得监理资质、试验检测资质,未实现做大做强的目标,需重新评估该公司存在的价值。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县交建公司已草拟深化改革方案,进一步加强子公司宏诚公司管理工作,并对相关费用做到应收尽收,逐步由注血型企业转变为造血型企业。后续县交建公司按照新的资质政策要求,继续扩展县宏诚公司业务范围,并结合实际情况,加快申报公路养护资质,为做大做强国有企业提供基础。

  19.316国道指挥部1998年购买的翔美楼A座207住宅,该住宅未办理产权登记,存在固定资产流失风险。县汽运公司位于梅城镇解放大街约100平方米的场地长期被他人占用作为停车场谋利。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①县政府已对翔美楼A座207住宅产权进行了研究,我局将根据议定要求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工作;②县汽运公司已核查占用的原因,并收回的相关场地。

  20.“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以行政办公会议代替局党组会议。如,2019年以来,白石坑超限运输检测站不停车检测系统建设费260万元,协同办公系统费用23.8万元、党员活动室智慧系统费用26万元等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和部分人员转正、聘用等人事工作均由局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未经党组会研究。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已重新修订《闽清县交通运输局党组议事规则》并编制了《闽清县交通运输局资金支出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并要求各部门遵照执行,避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

  21.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存在事后研究的情况。如,2019年9月县交通局专题会议研究县道防护工程4.6万元(常兴公司施工)、公路养护基地绿化工程2.8万元(常兴公司施工)、农村客运候车厅刷漆工程1.2万元(常兴公司施工)、宣传标语制作6万元(新视野广告)、桥梁栏杆刷漆1.5万元(常兴公司施工)、小修养护工程4.7万元(常兴公司施工)等6项费用支出,所议工程均于2019年6月先行委托施工。再如,2020年1月局务会议研究闽江防洪岸线修复、码头功能提升及整治工程的测绘1.2万元(其祥公司)、设计6万元(县建筑设计院),两项工作实际已于2019年6月先行委托实施。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①已对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主要负责人开展责任风险谈话。②已重新修订《闽清县交通运输局党组议事规则》,编制了《闽清县交通运输局资金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并落实研究事项会前会审要求,规避事后研究。

  22.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得不严。在2021年机关总支部和机关一支部换届选举中,存在到会党员人数未达到党员总数的五分之四、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选票数不够仍当选等问题;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不严肃,机关一支部35名党员中有19名党员的个人检视材料未按要求开展检视。且党史学习会议记录与会议纪要不一致。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①党总支书记已在2022年3月25日党员大会上做自我检讨,后续将严格按照《党章》落实好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②已责成19名党员个人检视材料的重新撰写。③指定郑颖同志负责党支部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的拟草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和纪要整理工作。

  23.党费收缴不规范。汽运公司2019年以来党费收缴基数均计算错误。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①已对县汽运公司党支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并重新对党员党费收缴基数进行核准。②党费缺缴的数额均已追缴完毕。③已将党费收缴基数事项纳入县汽运公司党支部年终党建考核范畴。

  24.以业务学习代替党性教育。将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培训工作会、安全生产学习会等业务学习列为主题党日活动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①已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3次支委会、1次党员大会,组织开展3次主题党日活动(拗九节活动、三八妇女节活动、社区公园卫生活动)。②已制定2022年机关一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并报支委会研究通过。

  25.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采取邀请招标和直接委托的项目中,施工单位较为集中,2018年度11个项目159万元,有9个由常兴公司施工,2019年度13个项目73.26万元,有10个由常兴公司施工,2020年15个项目190万元,由常兴公司等7个单位均摊施工。

  整改落实情况:①已将修复工程招投标工作纳入廉政风险防控清单。②对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责任风险谈话。

  26.白石坑超限运输检测站监管缺失,日常管理不到位,长期未配备站长或负责人,地磅及检测系统经常出现故障,站内多个关键区域的监控探头损坏,视频文件丢失,存在严重廉政风险;2021年3月15日、16日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反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治超执法纪律,将18部未消除违法状态的严重超限车辆放行自行卸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整改落实情况:①已配备白石坑超限运输检测站负责人,并加强日常管理工作。②已对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长开展责任风险谈话,并在民主生活会上对局分管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③已于1月27日组织白石坑超限运输检测站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治超执法纪律教育。④已将治超站列为重点廉政风险管控对象,执行年度督察工作。

  27.2020年12月在开展股级干部考察工作中,未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由本人担任考察组成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经核实,为材料撰写有误,已重新校对纠正,并组织党办和办公室学习股级干部考察程序。

  28.对上一轮(2020年5月)巡察指出的“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未整改到位。2021年对新领导班子成员未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的防控措施敷衍了解,出现多处明显错误,如,对局党组书记、局长的廉政风险点“可能存在干部任免和使用不按规定办理……”的防控措施为“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按照规定的项目开支和权限审批……”;针对规划建设科设计图审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为“建立专业的委员会进行审核”,实际上并未执行。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①已完善《廉政风险防控规定》。②更新廉政风险点排查清单,执行年度交叉互查核对。

  29.“监事会监督缺失”问题未整改,公司监事会至今仍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县交建公司已对接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县城投集团,并于2022年2月15日重新具文向城投集团请示监事会缺失要求换届组建第二届监事会事宜,并抄送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目前,县城投集团正在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相关的研究审议工作。

  30.“县交建公司多头开户”问题未整改。交建公司开设13个账户银行,在无具体业务情况下,各银行账号之间大额资金来往频繁。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县交建公司已梳理现有账户长期未使用(一年内无资金往来)的情况,并对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清支行账户予以销户,并将结余资金11.7万元转入基本户。

  31.2021年5月对X120坂金线宝新至池园段改建工程项目进行审计,指出的耕地占用税(约8.9万元)和失地农民保障金(304.62万元)未缴纳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该项目耕地占用税(约8.9万元)和失地农民保障金(约304.62万元)未缴纳情况,县交建公司已具文向县政府申请资金,待财政资金到位后缴交。

  (二)基本完成整改

  1.推进科技治超工作不力。2019年10月投资260万元建设位于316国道的白石坑超限运输检测站不停车检测系统,原计划于2020年12月完成,但至今仍未进行验收投入使用。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整改。316国道的白石坑超限运输检测站不停车检测系统已进行不停车检测跟电子抓拍系统2次调试,并已通过验收。

  滞后原因:鉴于白石坑超限运输检测站不停车检测系统要发布后方能投入使用,其中电子抓拍系统要由公安交警大队发布。目前我局分管领导已和公安部门沟通,近期将予以发布。

  拟计划整改完成期限:2022年7月1日

  2.建设资金催缴不到位。大鑫地产公司(云顶天城小区开发商)承担的2000万元钟石道路建设资金目前仅到位400万元;交建公司负责管理的道路通信管道共66孔,被相关单位占用25孔,357万元的使用费未收回;至2021年10月止,工程项目违约处罚金有87.55万元未收缴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整改。①县交建公司已于2022年2月21日约见大鑫地产公司(云顶天城小区开发商)负责人,要求其将剩余钟石路建设资金尽快支付到位。同时县交建公司已具文上报县政府,协调催缴大鑫地产公司剩余资金。②县交建公司已全面梳理道路地下通信管道建设情况并摸排被相关单位使用情况,于2021年10月27日约谈移动、联通、广电、电信四大运营,要求其按照《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闽清县地下管道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梅政〔2021〕12号)文件执行,截止目前,还在积极沟通协调中(已于2022年3月31日发函催缴道路通信管道被占用的建设资金)。③县交建公司已对未收缴处罚金进行清单罗列,加大催缴力度。截止目前,87.55万元中已收回39.7万元处罚金,对未上缴处罚金的单位下发催缴通知;同时对于催缴后还是未及时上缴的单位,将采取相应措施,在后期计价或者回购款中进行直接扣回。

  拟计划整改完成期限:2022年12月31日

  3.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不到位。如,“四好农村路”民生补短板项目应在2018-2020年完成248条道路的修复提升,交通局对工程进展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交建公司向交通局报送仅有8条道路未完工,交通局未经核查却给予认定。经巡察组核查,实际有48条道路未完工,且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又如,2020年6月,县政府明确要求对长期无运营的县福银高速互通立交公司、京台高速办、京福高铁办等3个单位的结余资金汇缴财政,并做好人员安排、财务处置等相关后续收尾工作。至2021年10月,3家单位并未开展实质性工作,账面上仍滞留341万元(互通立交公司20万元、京台高速办212万元、京福高铁办109万元),滞留资金仅用于发放4名临聘人员工资、奖金等,临聘人员中有1人兼任3家单位会计,领取3份工资、奖金。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整改。①县交建公司已对“四好农村路”民生补短板项目进行重新梳理,重新核对项目完成情况,对48条道路未完工项目进行分析,并督促施工单位对滞后项目倒排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截至目前,248条道路其中的修复改善项目213个已完工180个(含3个未完工的滞后项目),剩余33个项目中由所在乡镇修建项目11个,因线路重复取消项目5个,无法实施项目17个;提升改造项目35个,已完工24个,剩余11个项目中有8个项目因生态林、军用光缆迁改、黄楮林保护区等问题无法实施,其他3个项目正在有序推进。②因县福银高速互通立交公司、京台高速办、京福高铁办等部门工作事项时间跨度大,历史资料多,我局尚在核实县福银高速互通立交公司、京台高速办、京福高铁办等部门运营情况。目前,已形成初步建议,待各部门核对无误后呈报县交通项目建设工作指挥部。

  滞后原因:县福银高速互通立交公司、京台高速办、京福高铁办等3个单位为县政府推进项目建设成立的临时机构,人员变动大,时间跨度长,县福银高速互通立交公司、京台高速办、京福高铁办等3个单位的相关情况核实需要较长时间,待核查完毕后我局将呈报县政府研究。

  拟计划整改完成期限:2022年7月31日

  4.2020年7月对“镇镇有干线”闽清塔庄镇至联一线公路工程进行专项审计,指出对施工单位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5万元的违约罚款未收回到位、未及时办理项目竣工财务结算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整改。①县交建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5日发文要求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缴纳罚款。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复函,申请15万元罚款在该项目完成结算审核后,从相应款项中扣除。县交建公司将在该项目下期拨款中扣回罚款数额。②县交建公司已于2020年5月组卷该项目结算审核资料送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结算审核。2021年5月25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镇镇有干线”(ZX1505)闽清塔庄镇至联一线公路工程结算初审结论征求意见函》,县交建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复函,并督促施工单位尽快补件,目前尚未完成补件。③县交建公司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拟计划整改完成期限:2022年12月31日

  (三)尚未完成整改

  1.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治理中未得到充分体现。违反《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梅委办发〔2017〕22号)之规定,交建公司党支部书记由非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

  整改落实情况:尚未完成整改。鉴于县交建公司2022年度人事可能存在退休、交替等变动,为保障党务和业务的顺利交接,交建公司党支部在今年人事平稳后按照《党章》要求进行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后,产生新任的交建公司支部书记。

  拟计划整改完成期限:2022年10月30日

  2.项目结算不及时。2014年以来交建公司负责的54个项目,完成结算审核9个,占比仅16.67%;2015年交建公司接管202省道闽清段建设公司后,未按要求开展扫尾工作,至今仍有457.5万元长期挂账。

  整改落实情况:尚未完成整改。①县交建公司已对交工未完成结算审核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清单,加快材料组卷上报,并逐一销号,加快未完成结算项目审结进度。截至目前,54个项目中,其中有37个项目完成建设并交工验收,符合项目结算条件,累计完成结算审核项目12个,已完成组卷提交结算审核项目10个,正在组卷上报结算送审项目15个。②鉴于原有202省道闽清段建设公司尚未与交建公司做相关资产、档案资料等移交问题进行梳理,县交建公司将通过委托第三方对202省道移交前的资产进行财务决算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上报县政府研究,移交工作完成后交建公司将按程序办理后续账务的结转工作。

  滞后原因:因原202省道闽清段建设公司资料比较多,且历史比较悠久,梳理整理进度较慢。

  拟计划整改完成期限:2022年12月31日

  3.2020年度审计报告指出的县交通局固定资产存在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现象未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尚未完成整改。①已对局财审科负责人进行责任风险谈话。②已核对账目情况,列出账目错误清单,并解决了稽征所、治超站等市公路中心移交房产未登记的问题。

  滞后原因:因市公路中心移交的车辆目前尚未获得车编,无法完成移交。

  拟计划整改完成期限:2022年10月30日

  三、下阶段工作安排

  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紧扣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巡察反馈意见抓到实处、落在细处,持之以恒履行好、落实好,巩固和扩大整改工作成果,推进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幸福新闽清建设。

  一是抓好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局党组将坚持夯责任、建机制、树形象并重,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牢固树立“抓全面从严治党是本职、不抓全面从严治党是失职、抓不好全面从严治党是渎职”的理念,严格实行半年度定期研究工作机制,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廉政谈话提醒工作,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二是夯实巡察整改责任,构建长效机制。局党组紧紧围绕反馈意见,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要求,在不断完善党组制度和机关制度的基础上,严抓整改,重抓落实。结合支部考核,定期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做到查漏补缺,强基固本,避免边改边犯,旧错再现等情况发生,实现整改不松劲、落实不减压、工作有成效。

  三是严肃交通工作作风,创建模范机关。以高质量发展为工作理念,正风、廉洁、高效为原则,巩固优良工作作风,提升机关工作水平,压实党建主体责任,深化党建业务融合。不断推动党员干部带头树立正确政绩观、带头转变思维和工作方式,积极推进交通运输事业改革、闽清港区规划建设、公路路网布局完善等工作,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为闽清“融入都市圈、建设山水城”提供坚实的交通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2332255;通信地址:闽清县梅城镇梅溪路29号闽清县交通运输局;电子邮箱:mqjtj@126.com

  中共闽清县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