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教育局关于召开城区初中招生划片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闽清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2-04-20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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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秋季,闽清天儒中学由原来的“公参民”转为公办学校,城区小学毕业生“小升初”实行“免试就近原则”按户籍所划片学校进行对口招生。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和省市招生政策规定,决定召开城区初中招生划片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本次听证主要围绕城区两所公办初中(天儒中学、城关中学)的招生划片进行。

  二、听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下午3:00

  地点:闽清县教育局六层会议室

  三、听证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29名,包括:

  (一)听证主持人1名(县教育局分管领导);

  (二)听证组织单位代表5名(县教育局领导、人事科、计财科、中教科、初教科负责人);

  (三)听证代表23名

  1.社会公众代表共7名(由城区各小学六年级家长产生,城小2名、实小2名、附小1名、二附小1名、榕星小学1名);

  2.人大和政协代表共4名【人大教科委1名、人大代表1名(居住在梅城镇)、政协教科卫体委1名、政协委员1名(居住在梅城镇)】;

  3.梅城镇政府分管教育领导1名;

  4.城区中小学教师代表7名(天儒、城中、实小、城小、附小、二附小、榕星小学各1名);

  5.监察监督人员2名;

  6.新闻媒体人员1名;

  7.法律顾问1名;

  (四)听证记录人1名(县教育局工作人员担任)。

  四、听证参加人员条件及报名

  (一)社会公众代表条件及报名

  年满18周岁以上,在梅城镇居住,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具有一定语言表达能力并能如实客观反映意见;同意公开个人报名信息。如申请参加听证的家长代表未达到上述社会公众代表人数要求,可由相关学校推荐;如申请参加听证的人数超过社会公众代表人数要求,将通过随机抽选的方式确定参加听证会的社会公众代表。

  凡成为社会公众代表的家长,按要求如实填写表格,于4月22日17点30分前向子女所在学校报名,听证会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其他听证参加人员由所在单位推荐产生。

  五、注意事项

  参加听证会的人员按照闽清县防疫工作要求,必须已全程接种三针新冠疫苗,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佩戴口罩、扫码测温后方可进入会场。

    

  附件:闽清县城区初中招生划片方案听证会报名表

   

  

   

  

   

  

                                                     闽清县教育局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