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东桥镇官圳村乡村振兴中心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公示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2-01-11 17:44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闽清县东桥镇官圳村乡村振兴中心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公示

 

一、规划目标

项目目标打造为集展示南方稻米历史、传承稻米文化、普及稻米知识、宣传稻米科技,以及融收藏与研究、研学旅游、休闲体验为一体的现代化乡村振兴博物馆,将办成最有特色的有生产示范基地、体验教学基地、文创产品基地的综合型稻米体验馆。

二、规划范围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范围位于福州市闽清县东桥镇官圳村,规划范围用地总面积为1500平方米(合计约2.25亩)。南北纵深约48.6米,东西跨度约47.8米规划范围北至村庄道路,西至西侧机耕道,南至南侧机耕道,东至基本农田边界。通过村庄道路对外连接通往镇区道路,交通便利

三、路网规划

规划项目区位于官圳村,且位于《闽清县东桥镇总体规划(2017-2035)》范围内,现有村道连接市政道路,满足车辆出入条件。本次规划对《闽清县东桥镇总体规划(2017-2035)》中道路系统规划进行衔接,未来规划区四周有城市道路穿过,故项目建成后的交通十分便捷。

规划区内无道路交通用地的独立地块,在规划现实需求的情况下完善内部交通,以期提供规划区内部的公共空间以及出入交通功能。

四、地块控规控制体系

地块控规指标控制体系分为控制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两个方面。

1、控制性指标包括地块用地性质、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控制高度、交通出入口方位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要求等项,必须遵照执行。

2、指导性指标包括人口容量、建筑体量、形式、材料、色彩及开放空间、绿化空间等,为参照执行

五、建设开发控制

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020)的用地分类标准,本次规划用地的属性是: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中的文化用地(0803)

1、开发强度

土地开发强度涉及到建设容量和环境容量、交通负荷能力和功能需要等多方面因素。通过合理的土地开发强度的控制,不但可以保证良好的城市空间环境,还可以对投资引导,土地使用效益的提高以及形成合理的城市结构起到积极的作用。土地开发强度的控制通过容积率和建筑密度两项指标来控制

控制合理的开发强度,在发挥经济效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提高环境品质,才能体现规划区的形象。规划参照《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科学地制定了本区内各地块的开发强度及各项指标要求

2、高度控制

建筑物最大高度(一般为最高楼高度)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日照要求、景观要求、周围建筑限制高度要求、高压线安全要求、微波通道要求等。沿城市道路的一般限高要求为:H≤1.5(2W+S),H为建筑物最大高度,W为道路红线宽度,S为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并保障行人的观赏视角小于60度。建筑物的高度除必须符合日照、建筑间距、消防、抗震等方面的要求外,应同时符合本文本的规定:该规划用地建筑高度规划控制在24米以内

区内各地块控制指标详见规划图则。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