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东桥镇大箬村池坵垱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公示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2-01-07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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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东桥镇大箬村池坵垱周边地块

控制性详细规公示

 

一、规划范围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编制范围位于闽清县东桥镇大箬村池坵垱,规划范围分为两个地块,位于县道104(规划)东、西两侧,总用地面积约3.49 公顷。

二、用地规划

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的用地分类标准,本次规划用地的属性是:教育用地(0804)、城镇住宅用地(0701)。

其中A-02 地块为教育用地(0804),用地面积为22888 平方米;A-01 地块为城镇住宅用地(0701),用地面积12029 平方米。教育用地(0804)与城镇住宅用地(0701)主要考虑交通通达问题、区位选址问题、与配套设施完善问题。

三、路网规划

1、对外交通道路——104 县道

位于A-01 与A-02 地块之间的县道104 作为本次规划区的对外交通道路,是地块对外联系的主要道路,道路红线宽度18 米。

2、慢行交通系统规划

人行系统主要沿干路两侧设置,对于有条件的地块可在建筑间设置,以利于出行的安全。

四、地块控制指标体系

地块控规指标控制体系分为控制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两个方面。

1、控制性指标包括地块用地性质、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控制高度、交通出入口方位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要求等项,必须遵照执行。

2、指导性指标包括人口容量、建筑体量、形式、材料、色彩及开放空间绿化空间等,为参照执行。

五、建设开发控制

1、开发强度

土地开发强度涉及到建设容量和环境容量、交通负荷能力和功能需要等多方面因素。通过合理的土地开发强度的控制,不但可以保证良好的城市空间环境,还可以对投资引导,土地使用效益的提高以及形成合理的城市结构起到积极的作用。土地开发强度的控制通过容积率和建筑密度两项指标来控制。

控制合理的开发强度,在发挥经济效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提高环境品质,才能体现规划区的形象。规划参照《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科学地制定了本区内各地块的开发强度及各项指标要求。

2、高度控制

建筑物最大高度(一般为最高楼高度)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日照要求;山水景观要求;周围建筑限制高度要求;高压线安全要求;微波通道要求等。沿城市道路的一般限高要求为:H≤1.5(2W+S),H 为建筑物最大高度,W 为道路红线宽度,S 为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并保障行人的观赏视角小于60 度。建筑物的高度除必须符合日照、建筑间距、消防、抗震等方面的要求外,应同时符合本文本的规定:城镇住宅用地(0701)建筑高度控制50 米以内,教育用地(0804)建筑高度控制24 米以内。

区内各地块控制指标详见规划图则。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