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万隆辉宏建设有限公司的申请,因企业生产要求,现申请对总平方案进行调整,变更主要内容:取消建设产品检验楼、生产制造监控楼;增加建设4#车间、宿舍楼、配电房、水泵房、门卫;2#车间、3#车间尺寸及规划布局改变 ;绿地及停车位规划布局改变。调整后的总平面布置方案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我局拟同意该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将该调整进行公示,公示日期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8日,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22378289,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溪滨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12楼,闽清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邮编350800)
附:福建万隆辉宏建设有限公司“万融年产80万件消防产品建设项目”总平调整前后示意图
附注:
1、若对本公示内容不明确的,可向我局查阅。
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 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