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客运、出租车行业油价补贴省级统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17]67号)文件精神,我县申报闽清北站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及公交枢纽中心和闽清县梅溪新城公交总站项目,现将我县符合申报省级资金补助的项目给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疑议,欢迎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监督电话:0591-22332255。来信地址:闽清县梅城镇梅溪路29号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附件1:闽清县运输站场省级补贴资金项目汇总表
闽清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