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调整的公示
根据福建博雀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对位于闽清县云龙中建产业园的福建博雀科技有限公司商业设施建设项目方案进行调整,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1、1#厂房尺寸微调,基底面积、建筑面积增加;
2、2#仓库层数调整为1层,基底面积、建筑面积减少;
3、3#办公楼功能调整为厂房,层数调整为2层,基底面积、建筑面积减少;
4、5#宿舍楼层数调整为6层,基底面积、建筑面积减少;
5、6#设备配套用房功能调整为厂房,基底面积、建筑面积增加;
6、新增7#门卫、1#及2#栈桥、连廊。
调整后的总平面布置方案及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我局拟同意该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将该调整进行公示,公示日期2021年12月7日至 2021年12月16日,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22378289,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溪滨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12楼,闽清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邮编350800)
附:福建博雀科技有限公司商业设施建设项目总平面调整前后示意图
调整前总平面
调整后总平面
附注:
1、若对本公示内容不明确的,可向我局查阅。
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