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交通运输局转发福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公路养护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榕交建便笺〔2021〕115号)文件,闽清县2021年农村公路养护市级补助资金合计452.16万元。现已下达各乡镇乡村道日常养护资金291.16万元,剩余养护市级补助资金161万元,由我局统筹用于县乡村道养护工程开支。
现将2021年农村公路养护市级补助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示,如有疑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至闽清县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22332255。
附件:
1.《关于预拨闽清县农村公路2021年第一季度养护资金的通知》(梅交〔2021〕96号)
2.《关于预拨闽清县农村公路2021年第二季度养护资金的通知》(梅交〔2021〕169号)
3.《关于预拨闽清县农村公路2021年第三季度养护资金的通知》(梅交〔2021〕222号)
4.《关于预拨闽清县农村公路2021年第四季度养护资金的通知》(梅交〔2021〕276号)
闽清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