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梅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对位于梅溪新城的梅溪花园项目高层建筑区域先行竣工规划核实,经审查核对,总平东侧绿地、道路、车位位置及景观进行优化;沿用地红线设置围墙。该项目竣工技术指标符合规划条件要求,拟同意该项目高层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对调整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日期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5月23日,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22378289,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行政服务中心12层,闽清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邮编350800)
附:竣工总平图;
附注:
1、若对本公示内容不明确的,可向我局查阅。
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