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行政决定的公告

来源: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1-04-14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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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号:闽工商梅 列严(2021)第00001号

 

  经查,闽清县桔林乡绿岛金银花专业合作社等6户主体(见附件)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违反了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作出决定:将上述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核实。也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工商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直接向区县法院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202104闽清县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农专6户)

 

 

  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