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闽清县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梅政综〔2020〕21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县人社局初审、县人才办审核,确定以下人员符合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9月16日。公示期间,欢迎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电话:0591-62301068;来信投递: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闽清县梅城大街94号,邮政编码:350800);电子邮箱:mqxrsjbgs@163.com;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8日
附件:
2020年闽清县人才共有产权住房符合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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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认定层次 |
1 |
刘贵军 |
男 |
闽清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经县委人才领导小组认定的紧缺急需型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