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规划范围
文定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规划范围,包括三中、茶园、璜宅三个自然村,具体范围为:东至文定村村域界线,南至梅溪村域界线,北至坂东中学线后山山脊线,西至文定村村域界线,总用地面积79.94公顷。
二、 规划期限
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是永久和持续的,本次规划提出第一个保护周期的年限为2019-2035年。
其中:近期为2019-2022年,中期为2023-2028年,远期为2029-2035年
三、 规划目标
本次规划的目标为整合当地的物质与非物质历史要素,在保护延续风貌和自然人文景观的基础上,完善文定村历史原有的村落结构;发掘传统文化,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满足经济适度发展,凸显地方特色,并提高生活水平。
主要概括为:
整合历史要素,完善村落结构;
发掘传统文化,凸显地方特色。
四、 保护内容
文定传统村落保护内容主要包括自然环境要素、人工环境要素、人文环境要素等三个部分。
1、自然环境要素
自然环境要素主要指有特征的地貌和自然环境,如山水格局,以及构成文定村村落风貌重要元素的农田景观等。
自然环境要素保护内容构成表
序号 |
保护类型 |
保护内容 |
1 |
自然山体 |
构成文定村盆地的四周山体,主要有:鹫峰、虎头山、象山、金峰等 |
2 |
自然水系 |
梅溪 |
3 |
农田景观 |
文定村内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 |
2、人工环境要素
人工环境要素主要指人们创建活动所产生的物质环境,主要有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历史环境遗存等。
人工环境要素保护内容构成表
序号 |
保护类型 |
保护内容 |
|
1 |
登记不可移动文物 |
许氏宗祠、汉闽越王庙、璜宅厝 |
|
2 |
建议历史建筑 |
璜宅97号、璜宅堡、清庐、茶园里73号、茶园里21号、传金厝 |
|
3 |
传统风貌建筑 |
核心保护范围内所有传统风貌建筑共计28处 |
|
4 |
历史环境遗存 |
名木古树 |
1处名木古树 |
5 |
古井 |
古村内14处古井 |
|
6 |
其它 |
古墓葬、农田、街巷、古遗址等 |
3、人文环境要素
人文环境要素是村庄生活风貌的集中体现,主要包括社会生活、民风民俗等人文风貌,具体如民俗文化、地方名人、民间工艺等。
人文环境要素保护内容构成表
序号 |
保护类型 |
保护内容 |
1 |
节庆习俗 |
春节排神、元宵出游、祭清明 |
2 |
特色名产、美食 |
红曲酒、线面、粉干灴泥鳅、焖肘、炒白粿、臭籽柴灴猪脚 |
3 |
地方名人 |
许瑄、许将、许份、许知言、许俭、许若彭、、许瑢、许显时 |
4 |
文献资料 |
《高阳许氏入闽氏谱》、《闽台许氏文化大典》 |
5 |
传统技艺 |
酿酒、线面制作、木匠技艺 |
五、 发展定位
以自然和历史遗产景观为载体,体现文定村村落宗祠自治文化、状元文化(重教育办学文化)、防御建筑及乡土建筑展示,兼具民俗、耕读体验功能的状元故里传统村落。
六、 建筑高度控制
高度的控制是协调文定村古村建筑风貌的重要手段,也是保持古村落景观视线的有效措施。文定村古村坐落于群山之间的盆地,盆地周边群山是整个古村落的背景景观,也是传统建筑的对景,对古村形象的构成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对古村落内的建筑高度进行控制。
1、核心保护范围
(1)凡文物单位、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要确保其自身的高度维持原高,其周边建筑控制在2层以内,檐口高度不超6.5米。
(2)控制整个核心保护范围内部其他建筑高度,高度控制在3层以内,3层建筑檐口高度控制在9.6米以下。
2、建设控制地带
建设控制地带内建筑高度控制在4层以内,4层建筑檐口高度控制在12.6米以下。
七、 建筑分类保护整治
1、保护
对已登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进行严格保护。
属于保护建筑共涉及:3幢,建筑占地面积2109.62平方米。
2、修缮
对历史建筑和建议历史建筑,应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关于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进行修缮。
属于修缮建筑共涉及:6幢,建筑占地面积4055.44平方米。
3、改善
对于传统风貌建筑,应保持和修缮外观风貌特征,特别是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细部构件或装饰物,其内部允许进行改善和更新,以改善居住、使用条件,适应现代的生活方式。
属于改善建筑共涉及:332幢,建筑占地面积20048.81平方米。
4、整治改造
对那些与传统风貌不协调或质量很差的其他建筑,可以采取整治、改造等措施,使其符合历史风貌要求。
属于整治改造建筑共涉及:734幢,建筑占地面积47537.67平方米。
5、建议拆除
对那些影响文物和历史建筑原有风貌的建筑物,对景观视线有严格影响的建筑物,妨碍消防通道的不协调建筑物,及远期规划路网经过的区域应逐步拆除。
属于拆除建筑的占地面积3910.8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