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2025年水禽无水面饲养技术示范推广项目政策公开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5-03-07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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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文件依据:《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福建省畜牧总站关于下发水禽无水面饲养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工作办理通知单编号:FZ2025N0031)

  2.补助对象:优先扶持新建项目,建设期为2025年。申报主体应有切实的前期工作基础,包括用地、环评等审批,主管部门养殖备案等。确保2025年内能完成项目建设。

  3.补助内容:申报建设的项目,要求在鸭饲养全过程中不提供用于洗浴或饮水的水池、水盆和水槽等水面,通过乳头式饮水器提供饮水、通过喷淋管提供洗浴水;实现饮污分离、饮水质量安全可控;喷淋水和粪污统一收集无害化处理、做到每一批鸭出栏时,全面清除舍内垫料、清洗消毒舍内环境和用具,实现以栋舍为单位的全进全出。

  蛋鸭饲养模式:育成和产蛋阶段示范推广结合间歇喷淋的旱地圈养、结合间歇喷淋的网上平养和结合间歇喷淋的笼养模式。

  肉鸭饲养模式:示范推广无水面地面平养、无水面网上平养和无水面笼养模式。

  4.补助标准:在未被列入闽西禽蛋产业集群项目县,建设符合以上饲养模式要求的鸭舍并饲养蛋鸭或者肉鸭,新增存栏产蛋鸭或肉鸭(种鸭)1万只产能,根据模式类型和主体建设投资补助资金5-10万元。每个申报单位补助不超过40万元。

  5.申报程序:①项目由各设区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申报,附申报项目汇总表。②项目申报单位所在县农业农村局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前期审批的佐证材料及展示模式特点的照片或视频。③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项目建设基础条件和建设方案真实性进行现场审核,盖章后向设区市农业农村局推荐。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对辖区内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后报送省畜牧总站。④省畜牧总站组织专家对达到申报要求的项目进行评审,按规定和资金额度确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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