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闽清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国家农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闽清毛脚鸡遗传资源保护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农综〔2025〕10号)
2.补助对象:一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场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非禁养区;二是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报单位已进行养殖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用地协议或土地使用证(设施农用地备案);三是农业农村部公告的国家闽清毛脚鸡保种场。
3.补助内容:主要围绕闽清毛脚鸡遗传资源调查、收集,种群培育、更新,遗传材料采集保存,生产性能测定,保种效果监测,系谱档案记录及品种登记,保种场基础设施维护与完善,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宣传,专家指导服务,饲料、兽药、疫苗等,有效实现闽清毛脚鸡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
4.补助标准:补助采取“直接补助”方式,全县申报数量1个,每个补助20万元。
5.申报程序:承担国家农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闽清毛脚鸡遗传资源保护项目)单位于2024年3月上旬和9月上旬填写申请,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单位对申请资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当地乡镇政府对申请材料应认真审核,对申请材料合规性、完整性负责。申请材料一式二份,所有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所有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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