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目标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和“科学植保、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的理念,通过培育一些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等,通过农作物有害生物绿色防控等综合技术应用,全面提升农作物病虫害防控能力,有效预防控制病虫害危害蔓延,同时减轻农残,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安全。
二、项目实施内容
选择主要农作物(蔬菜、茶叶、果树等)集中种植区,开展农作物主要病虫绿色防控技术推广示范。即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化学防治等各种防控技术的集成等。
三、补助对象和限额
(一)补助对象
为经工商注册的农业企业公司、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等开展病虫害绿色防控的组织。要求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开展病虫害绿色防控等综合防控技术示范,要选择主要农作物集中种植区,建立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推广示范片,核心示范区面积不少于 150亩,辐射面积不少于 1000 亩次。绿色防控示范区的病虫综合防治效果达 85%以上,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 10%以上,农产品农药残留不超标。
(二)补助限额
2022年农作物有害生物绿色防控省级示范点建立一个,项目补助资金6万元。
四、申请程序和材料
(一)补助对象的申报与审核
1.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经当地乡镇政府同意,于2022年9月2日前送县农业农村局。
2.审核。全县项目补助的对象为1个,若全县申请项目补助的对象不超过1个,申报项目的对象即为项目实施组织;若超出1个,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核查审定,筛选出1个项目实施组织并予以公示。
(二)补助资金发放。项目实施完成情况组织委托第三方实施验收,验收结果符合要求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及时依照程序发放项目补助资金。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9月2 日
通讯地址:闽清县梅溪中路936号
邮政编码:350800
联 系 人:陈宜修
联系电话:0591-62300716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