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畜禽养殖场:
根据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工作部署,我局将拟定《闽清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局。请全县畜禽养殖场根据申报条件和建设要点,以及本场计划2021年建设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方面的建设内容、资金预算等,预申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项目。
一、养殖场申报条件
1.具备营业执照、动物条件防疫合格证、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
2.位于可养区;
3.用地协议或土地使用证(设施农用地备案),养殖场位置不可牵涉到基本农田、生态林等有关禁止建设区域。
二、项目建设要点
1.沼液车(优先保障);
2.养殖场智能监管:智能水表、沼液流量计、资源化利用监控设备;
3.养殖场提升工程:场内固体粪污发酵罐;
4.养殖场种养结合示范基地建设。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截止2021年4月2日。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