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预申报 2021年福建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项目的通知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1-03-25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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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畜禽养殖场:

根据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工作部署,我局将拟定《闽清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局。请全县畜禽养殖场根据申报条件和建设要点,以及本场计划2021年建设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方面的建设内容、资金预算等,预申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项目。

一、养殖场申报条件

1.具备营业执照、动物条件防疫合格证、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

2.位于可养区;

3.用地协议或土地使用证(设施农用地备案),养殖场位置不可牵涉到基本农田、生态林等有关禁止建设区域。

二、项目建设要点

1.沼液车(优先保障);

2.养殖场智能监管:智能水表、沼液流量计、资源化利用监控设备;

3.养殖场提升工程:场内固体粪污发酵罐;

4.养殖场种养结合示范基地建设。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截止2021年4月2日。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