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闽清县农业农村局委托,百德(福建)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组织验收组对闽清县瑞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进行验收,验收评定为合格,实测面积11.19亩,拟按智能温控大棚(一)标准给予补贴,现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11日至2月18日,广大群众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电话:0591-22332110,来信请寄:闽清县梅溪路936号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