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闽清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闽清县2021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梅农综〔2021〕150号)文件有关要求,2021年8月26日闽清县农业农村局邀请闽清县财政局、闽清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与会,组织省、市专家对福建闽清聚隆农业专业合作社、福州市天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闽清金水湾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和福州梅林农牧有限公司、福建省闽清福猪良种牧业发展有限公司、闽清鑫富美禽业发展有限公司6家养殖企业申报的2021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项目进行立项评审。专家组听取了项目单位的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经质询和讨论,出具了专家评审意见。
2021年10月15日,按照专家组意见需修改实施方案的3家养殖企业(福建闽清聚隆农业专业合作社、福州市天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闽清金水湾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按照专家组意见,已完成修改实施方案;以上6家养殖企业补充完善了各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现状。综上,6家项目建设单位已分别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通过评审。
现予以公示。敬请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拨打以下电话进行举报。公示时间:2021年 10月18日— 10月26日;举报电话:62300710 62300737。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