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闽清县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为落实科技示范主体物化补助工作,经局务会议研究同意采取询价方式选定供应商,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和服务承诺,拟由福建省闽清龙得宝农资有限公司和闽清县梅城兴牧兽药店分别承担肥料(农药)、兽医药的供应及相应服务,现予以公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闽清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反映,电话:22332110。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