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农业农村局“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1-10-20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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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案情

   202191日在闽清县白中镇*******号,发现福州****有限公司购羊运输车跨省运输羊,未按省人民政府设立的指定通道入省境,执法人员现场收集物证,当场作了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由福州**贸易有限公司受委托人林**签字确认。

 二、认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三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道路运输动物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指定通道入省境或者过省境。”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二条“违反本法规定,通过道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动物,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指定通道入省境或者过省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运输人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四、处罚决定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五、典型意义

  本案发生,正值严厉打击违法调运行为的重要时期,闽清县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作出处罚,有力打击违法调运行为,规范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