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畜禽养殖场: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工作部署(编号:FZ2021N0035号工作办理通知单),我局将摸底上报市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请全县畜禽养殖场根据扶持对象、建设内容和补助标准,预申报市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1.扶持对象:一是拟保留和新建的生猪规模养殖场;二是其他已备案的畜禽规模养殖场。
2.建设内容:沼肥专用运输车;沼液储液池(罐)、肥水调节池;肥水配比、检测设施设备(一体机等);肥水输送管网及浇灌、喷灌设施设备;其他用于农作物施肥相关的设施设备。建设内容不得与其他任何财政补助项目的建设内容重复。
3.补助标准:项目采取“先建后补”,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低于80万元,原则上按不高于总投资的50%补助。
请各畜禽养殖场认真填报,于4月8日前盖章上报。联系人:卢金,联系电话:13960898776。
附表:2021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摸底表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