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农业局关于下达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监管专项资金的函

来源:福州数字办 发布时间: 2017-10-11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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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

  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拨付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监管专项资金18.5万元(详见附表),用于乡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样品、采样、耗材)、巡查、宣传培训、生产主体监管备案等工作开支,以提高基层监管能力。请各乡镇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闽清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表

  闽清县农业局

  2017年10月9日

  闽清县农业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印发

  附表:

乡镇

金额

(万元)

 

乡镇

金额

(万元)

 

乡镇

金额

(万元)

梅城

1.0

池园

1.2

雄江

1.0

梅溪

1.2

上莲

1.2

桔林

1.0

云龙

1.0

坂东

1.2

东桥

1.2

白樟

1.2

三溪

1.0

下祝

1.5

金沙

1.2

塔庄

1.2

   

白中

1.2

省璜

1.2

   

合计

18.50

  闽清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表

  要求:1、收款收据于10月20日前交到县农业局质监站,以便统一报账。

  2、收据写法:单位是闽清县农业局;内容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监管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