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福州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22年福州市知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及复评工作的通知》(榕农综〔2022〕103号)及《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福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州市知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榕农综〔2019〕119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种植和畜牧业类、渔业类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农产品,并对2019年获评的福州市知名农业品牌进行复评。
二、申报条件:申报人及申报的产品应符合《福州市知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食用农产品的申报主体均需在省级及以上追溯平台注册及录入信息,产品上市做到赋码准出。
三、申报材料:申报人填写《2022年福州市知名农业品牌申报书》(附件3),申请复评的2019年福州市知名农业品牌获得单位填写《福州市知名农业品牌复评申请表》(附件3),复评名单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文字和证明材料,一式4份装订成册,于2022年8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局社促科,联系电话22332368。
附件:1、《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福州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22年福州市知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及复评工作的通知》(榕农综〔2022〕103号)
2、《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福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州市知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榕农综〔2019〕119号)
3、2022年市级知名评选认定及复评通知附件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