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本县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
二、遴选办法:按照自愿申报和竞争性选拔相结合的方式,由各实施主体申报、乡镇推荐、县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择优选定实施主体,同时研究确定千亩示范片1个、百亩示范片2个。承担试点任务应与农业农村局签订协议,明确责任义务。
三、补贴标准:对参与实施肥料新技术、肥料新品种、施用新机具“三新”集成技术模式试点主体,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每亩补助不超过70元的(按资金总量及申报面积进行调整)。承担示范片建设的,对制作标识牌、开展效果监测、填报化肥投入定额制施肥记录卡等工作另外给予补助。
四、试点单位主体需完成的工作任务:
1、利用“施肥监测通”小程序调查采集施肥数据,完成施肥状况调查工作。
2、根据县技术指导的建议,实施施肥新技术,购买肥料新产品、施用新机具等推广应用。
3、按照《福建省主要作物化肥投入定额标准(试行)》开展化肥投入定额制推广。
4、承担示范点建设任务的,每个示范点要树立标识牌、设置效果监测点,填报化肥投入定额制施肥记录卡,并将化肥施用信息录入福建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和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
五、技术模式:我县化肥减量增效“三新”升级版试点主推3种模式:土壤酸化治理+配方施肥/功能性肥料、水肥一体化+水溶肥料、有机肥替代化肥+有机无机专用肥。每个申报主体选择一种以上模式实施。
六、申报材料:① 项目申报表(附件1)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申报时间:2022年7月21日至28日。联系方式:闽清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陈孔长,电话:13774598996
附件:
1、2022年闽清县化肥减量增效项目试点申报表
2、化肥减量增效“三新”试点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