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推荐2022年度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家庭农场示范场评选及监测工作的函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2-06-13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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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提升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水平,根据福州市农业农村局、福州市林业局、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福州市供销社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家庭农场示范场评选工作的通知》(榕农综〔202283号)文件要求请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申报条件、程序、时限和要求做好项目的推荐申报及监督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各乡镇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县级家庭农场示范场进行申报,各乡镇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严格把关、审核后行文上报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县农业农村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现场考察,择优筛选后签署意见,行文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二、申报时间:

请各乡镇于2022年7月1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一式2份、含电子版)报送我局。

联系人:吴剑清 联系电话:62300726 邮箱:583694023@qq.com

附件:福州市农业农村局、福州市林业局、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福州市供销社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家庭农场示范场评选工作的通知》(榕农综〔202283号)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3日